凌晨4點,主人正在熟睡中,一夥人翻牆而入,進屋後翻箱倒櫃,並將主人綁架,然後呼嘯而去……彷彿是電影中的一幕真實地發生在遼寧本溪市桓仁縣,印證了「過去土匪在深山,現在土匪在公安」的社會現實。
這樣的綁架畫面,不只是發生在遼寧,而是廣泛地出現在中國各地。
遼寧本溪 凌晨4點的綁架
2018年8月28日凌晨4點左右,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華來鎮派出所與桓仁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分成幾組,每組數人,分別非法闖入華來鎮5名法輪功學員家中。他們翻牆進入民居,進屋就照像,翻箱倒櫃,查抄私人物品;然後將張吉英、高德蘭、肖永久、孟兆金等5名法輪功學員綁架。
在靜謐的凌晨,華來鎮派出所副所長何巖帶著兩男兩女翻牆而入,非法闖入張吉英家,將熟睡中的張吉英和她的小外孫驚醒,在他們的驚顫中,這些人把她家上上下下翻了個遍,搜走了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還撕壞了牆上貼的年畫。整個家一片狼藉,像遭遇土匪洗劫了一樣。隨後,張吉英連同小外孫被警察綁架到了派出所。
高德蘭老人也遭遇了類似的經歷,當天凌晨有8個警察翻牆闖入她家。被綁架到看守所的高德蘭,對與她見面的桓仁縣檢察官說:「我沒有罪。」檢察官也說:「是啊,我也知道你沒有罪,但現在沒有辦法啊。」
同時,當天凌晨被綁架的孟兆金等兩人被非法拘留15天,還分別被勒索1,000元。
……
發生在華來鎮的上述抄家綁架事件中,警察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既未出示證件和搜查證,未提供抄走物品清單,也未讓當事人或家屬簽字。從法律上來講,實屬非法,綁架。從手法上看,與綁匪無異:凌晨作案、翻牆而入、綁架人質、勒索贖金……。明慧評論說,這些警察與綁匪比較,區別只是未蒙面、未穿黑衣。
北京警察凌晨3點破窗闖女子家
在北京,同樣發生過類似的警察半夜破門砸窗進屋事件。
2017年10月11日凌晨3點20分左右,居住在北京市東城區安德路乙61號院的居民,被突如其來的重物敲擊聲驚醒,原來是北京東城區安定門外派出所的警察在撬四排六號的獨居女子周晶家的門和窗戶。警察在將窗框撬斷、玻璃撞碎後,破窗進入周晶的居室。
當時,41歲的女法輪功學員周晶正在熟睡中,被這突發狀況驚醒,只穿著貼身內衣,驚魂未定地蜷縮在角落。隨後,周晶看到穿著警服的人在錄像,看到了安定門外派出所政委楊衛東、警察牛豔新、辛仲陽和牛姓協警等人。
這些警察在沒出示任何有傚法律文書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搜查,理由僅僅是在小區內發現了法輪功真相資料。
吉林610凌晨4點入室綁架七旬老太
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警察知道非法綁架、抄家見不得人,在半夜三更翻牆頭、砸窗戶的事頻頻發生。
吉林省樺甸市七十多歲的老太太王桂蘭,2013年11月中旬失蹤,家人心急如焚,經多方查找,才發現王桂蘭老人於2013年11月18日凌晨4點多鐘,遭吉林樺甸市「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楊寶麟等人非法入室綁架,後被送往吉林市沙河子洗腦班迫害。
山東警察凌晨4點入室綁架教授
原山東濟南教育學院物理系教授張興武,遭遇了不止一次的半夜綁架經歷。
1999年7月20日凌晨4點,警察沒有任何說法把張興武軟禁起來;在21日無理進行抄家,搶劫走了電腦、大法書等,並將張興武與其夫人劉品傑關押到派出所。
2008年7月16日深夜,大批警察包圍了他家,一群警察上樓噹噹地砸門,弄得滿樓震動;門鎖被撬開後,警察衝進門就對兩位老人動武,隨後把他們倆人綁架到派出所。在隨後的10多天裡,警察在張興武家沒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他們拿走了甚麼,誰也說不清。
2007年6月、9月,十幾個警察兩次半夜三更翻牆進入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萌水鎮仁和村沈廣祿家,搶走現金及物品價值3000餘元;王村鎮派出所在抓捕法輪功學員劉光寶時,是由所長劉彥君帶領,深夜翻牆入院,未找到人,就趁機搶走了他兒子的摩托車和手機。沈廣祿和劉光寶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
河北保定國保凌晨2點多的綁架
2007年8月29日凌晨2點半左右,河北保定國保在賈村鄉派出所所長馬洪傑帶領下,深夜翻牆破窗進入西賈村法輪功學員孫景素家。這夥人沒有穿制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抄家,到處亂翻亂摔。孫景素制止這夥人的非法行為還被打。孫景素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
非法入室的警察將孫景素家翻了個底兒朝天。據村民講,警察從孫家抄走了一箱一箱的東西。
周村區國保大隊長董長亮曾公開叫囂:「有本事就去告,找律師也行,到哪裡你也告不贏。中央周永康有指示,對法輪功人員不用講法律,用甚麼手段都行。」
中國各地大面積發生的罪惡
中共警察機關對法輪功學員家中的搜查絕大多數既不出示搜查證,也不出示逮捕、拘留的證明,這些已經構成違法;而警察在深更半夜隨便闖入居民家中,更是違法犯罪。以上曝光出來的罪惡其實只是冰山一角,更大更多的罪惡還在大陸各地區每天發生著。
面對中共警察綁匪般的行徑,北京的周晶和濟南的劉品傑,都決定起訴警察的非法行為。
劉品傑表示,知道在中共獨裁的中國,老百姓沒有理可講。雖然這樣,她也想讓人民看看中共的法律如同廢紙一般。
周晶於2017年12月21日也去北京東城法院,就警察楊衛東等人半夜撬鎖、撬窗的違法犯罪一事要求立案。
憲法第238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245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上述這些惡性抄家、綁架事件在中國各地大面積地發生,充分暴露了中共司法界的黑暗和中共的邪惡。被譽為「中國良心」的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在2005年三次上書中共執政當局,陳述了法輪功人士合法權利沒有得到保障、相關處罰沒有依據程序、被剝奪司法求助的現況,並要求有關當局改變現況。
他認為:「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著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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