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週一(10月29日)宣佈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考量,將中國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該禁令將從週二(30日)生效。
商務部的聲明指,「晉華」新記憶芯片性能威脅美國軍用系統芯片供應商的「長遠經濟生存能力」,晉華的活動對美國國家安全利益構成「重大風險」,故美國「採取強硬行動維護國安」。
「當外國公司從事違反我們國家安全利益的活動時,我們將採取有力措施保護我們的國家安全。將晉華列入實體名單,將限制其威脅我們軍事系統中必要組件供應鏈的能力。」美國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在聲明中說。
美國商務部制訂出口管制實體清單,限制美國公司向列入清單的外國公司出口美國產品、軟件及技術。凡被列入該清單的公司,在購買受美國政策管制商品時,上述實體必須提供特定許可證。美國今年8月宣佈將44間中國研究機構及企業列入出口管制清單。
根據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簡稱工業安全局)8月刊登在美國《聯邦公報》上的聲明:「凡添加入此清單的實體,是已被美國政府確認存在違反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行為的機構。」
美國商務部因早先對中國通訊企業中興祭出出口禁令,一度令中興受重挫、瀕臨破產邊緣。
外界認為,芯片作為中共當局「中國製造2025」計劃中的重要領域,美商務部對福建晉華祭出的新舉措,可能是進一步在貿易戰上施壓中共。
晉華與美光糾紛 曾是美中談判內容
晉華對外界而言並不陌生,它與美國最大記憶體晶片製造商美光(Micron)的訴訟一度見諸報端,更成為美中貿易談判中的內容。
8月22~23日在美國華盛頓召開的美中第四輪貿易對話中,分別由美國財政部副部長馬爾帕斯(David Malpass)與中共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帶隊,但雙方並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事後,路透社引述一位消息人士話說,美方談判代表提出美光的案例,該公司在7月被中共法院暫時禁止在中國銷售其主要半導體產品,理由是對台灣聯華電子(簡稱台聯電)的芯片專利構成侵權。
而去年12月,美光在美國加州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台聯電和中共政府支持的合作夥伴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竊取了美光DRAM芯片設計和製造技術。今年1月,台聯電在中國大陸反轉為原告,對美光提出侵權訴訟。
對為何美光角色反轉,從原告變被告?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律與技術中心主任科恩(Mark Cohen)告訴財經電視台CNBC,「如果是對美國公司有意義、同時中國(中共)也覺得這是件有價值的東西,(在中國)就很難得到公平的裁決。」科恩曾在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擔任知識產權官員四年,對在華外企訴訟案件瞭如指掌。
在雙方第四輪會談中,中方代表沒有對美光與晉華的訴訟做出良好回應,更未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取得新進展。據悉,美國要求中國(中共)調整行業政策,包括停止對高科技企業的補貼、不干涉美國數據公司的運營或者停止強迫美國公司轉移技術,而中共官員以涉及國家安全或政治原因為由、不同意把相關議題擺上談判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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