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聽到妹妹被判刑4年,猶如五雷轟頂。」蔣煉嬌說,妹妹蔣立宇被中共非法判刑4年!她今年26歲,關監獄4年出來就30歲了。

她說,對一個女孩子來說,只因一個善良的行為,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卻被中共這樣殘酷的剝奪了。

祖籍湖北的蔣立宇,原在北京一家教育機構工作。2017年5月13日晚上,她和法輪功學員田豐及單珊,在北京街頭張貼揭露「天安門自焚假案」的不乾膠貼紙,被非法抓捕關押至今。據大陸媒體報道,蔣立宇、田豐及單珊分別被非法判刑4年、3年6個月、4年,並都被罰款人民幣五千元。

「當得到妹妹被判刑的消息後」,蔣煉嬌說,她在中共的媒體上看到了相關報道。隨後詢問了律師,律師告知,法院宣判時,自己並不在場,也不知情,「這算是秘密宣判吧!一個完全無罪的案子,卻被錯判至此。」

蔣立宇被以所謂的「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於今年1月3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非法開庭,代理律師梁小軍當庭為蔣立宇做無罪辯護,蔣立宇也在庭上陳述修煉法輪功的心得,並為自己辯護。當天沒有宣佈判決結果。

梁小軍說:「蔣立宇回答問題,然後講法輪功的信仰、信念,還有她的想法,都說得非常好,說她在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因信仰法輪功被抓走,孩子在家裏受了很多苦,但是父母信仰法輪功,教她做一個好人,她就這麼堅持下來。她覺得法輪功確實帶給她身心很多的變化。」

梁小軍說:「我認同蔣立宇的觀點,她就散發法輪功宣傳品,沒有破壞法律實施。中國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信仰自由,有憲法賦予她的權利。」

因中共的持續迫害,法輪功學員蔣煉嬌離開了大陸。她說,她為妹妹的行為感到驕傲。畢竟現在年輕人能為真理而付出的並不多,尤其是在紙醉金迷、道德淪喪的大陸。妹妹任憑紅塵有多污濁,她依然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這種行為難能可貴。

蔣煉嬌還說,主審妹妹的法官牟芳菲,現在不敢接海外電話了,「她肯定是害怕不敢接。我也特別想要對她說一句:無論你如何躲電話,你做的事情都會被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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