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3)利用代理人制定惡法並歪曲法律
(1)禁止讚美神
在美國生活中,神無處不在。這個國家的箴言──「我們信仰神」(In God We Trust),不僅出現在美國國歌的歌詞中,也印在日常使用的美元紙幣上。美國的《獨立宣言》將神稱為造物主,並認定我們的人權是造物主賜予我們的。美國所有政府官員,包括總統和法官,在宣誓就職的時候都要在最後說「請神幫助我」(so help me God)。總統演講的最常見結尾是「神祐美國」(God bless America)。而公立學校例行的「效忠宣誓」(Pledge of Allegiance)中,也將美國描述為「在神之下的國」(One nation, under God)。
這些傳統有的持續了二百多年,幾乎與美國自建國以來的歷史相始終,但在過去六十年間,卻不斷受到共產主義追隨者的挑戰。
前文提到的全國性律師聯盟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打掉在美國公眾場所的「(摩西)十誡」,其中最著名的案例發生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2001年,該組織要求強行移除位於州法院圓形大廳裏的「十誡」石板,他們找到了當時的一位民主黨總統任命的法官審理此案。此位法官寫了76頁的判詞,做出了有利於該組織的判決,其理由聽起來十分荒唐,比如他說圓形大廳莊嚴肅穆的環境、石板後的壁畫和人工瀑布所營造的神聖氣氛是他要移除「十誡」的理由,還說石板斜著放置,彷彿一本打開的《聖經》,這讓人有理由「感到阿拉巴馬州在推動、認可或贊成基督教」。[15]
事實上,這並非故事的開始,也不是結束。早在1980年,美國最高法院就已經禁止在公立學校的課堂裏出現「十誡」。該判決引發了在全美移除「十誡」的潮流。該組織甚至在猶他州宣佈,如果誰發現了仍存在的「十誡」,向該組織舉報即可獲得獎勵。[16]
美國一巡迴法院在2002年6月26日裁決,禁止公立學校的「效忠宣誓」,因為其中有「在神之下」的文字(這一判決在2004年6月14日被最高法院推翻)。[17]
這種較量一直在進行,從美國國歌、國家箴言、效忠誓詞、學校禱告等等,都在無神論者或左派活動人士的攻擊下。
這裏需要簡單說明的是,「神」在上述場合出現的時候是泛指的神,獨立宣言中稱為「造物主」。每種宗教都有自己對造物主的認識和定義,因此「神」這個字本身,並沒有在宣傳某個特定的宗教,也沒有違反美國的憲法修正案。試圖在法律上禁止讚美神這樣的極端情況在一個具有深厚信仰的國家的出現,深刻揭示了魔鬼對法律領域滲透的嚴重程度。
(2)通過釋法與判例改變憲法內涵
美國的國父們在制定《憲法》的時候確定了「三權分立」的原則,其中司法權原本是權力最小的。國會負責立法,總統負責行政,而最高法院既沒有立法權,也沒有行政權。
在最高法院關於「效忠宣誓」的案件審理期間,民調顯示90%的人都支持保留「在神之下(under God)」的內容。而國會416票對3票、[18]參議院以99票對0票支持「效忠宣誓」,顯示出民意代表們所反映出的真實民意。[19]
作為民選的國會議員和民選的總統,任期從兩年到六年不等,之後便要重新選舉。如果主流民意符合神所制定的道德,那麼總統和議員能夠倒向左派的空間有限(譬如當主流民意反對「同性婚姻」時,無論參選官員如何想支持共產邪靈的「同性婚姻」計劃,實施起來都相當困難),如果過份悖逆民意,就有被選下台的危險。相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不必聽取民意,任期為終身制,一旦任命通過就可能工作長達30年甚至更長。而大法官只有9人,影響這9個人的決定,比影響主流民意要相對容易。
法官根據法律條文判案,而法律條文又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因此要想通過法律改變社會,改變憲法就成了必須完成的任務。在美國,修憲需要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以及四分之三的州接受,這是相當嚴格的規定。
因此,進步主義者的策略不是修憲,而是通過解釋憲法,來改變憲法文字的原始內涵。他們將憲法視為一個「活著的」並不斷「進化」的文本,並通過大法官以「判例」形式將左派的意見變成法律,這種做法實質是在變相顛覆憲法,也等於是在違反憲法。
神的誡命不再是最高的原則,憲法又在自由派大法官的法槌敲擊下傷痕纍纍。因為大法官的判決是終審判決,連總統都要遵守,因此美國國父們提倡的民眾自治(self-governing)和「三權分立」有滑向司法權一家獨大的傾向。這使得美國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司法至上主義」,賦予了大法官部份立法權甚至行政權。
自由派大法官給美國帶來的後果是十分嚴重的,而且難以清除。現實情況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可以通過判例下令公立學校和公共場所、公園移除「十誡」;重寫刑事訴訟程序;加稅;承認墮胎權、承認同性婚姻權利、展示和印刷色情圖片的權利等等。
「司法至上主義」和自由派大法官成為被共產邪靈利用而實現其主張的重要工具。
(3)以「自由」之名推廣淫穢信息
上世紀60年代,是美國社會發生深刻變革的時代。左派的各種學生運動、反戰運動、搖滾樂、嬉皮士、女權運動、性解放等背離傳統的運動甚囂塵上。此時,美國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是自由派大法官厄爾華倫(Earl Warren)。
在華倫做首席大法官期間,最高法院做出了許多影響深遠的裁決,包括裁定公立學校禱告違法。[20]另一項裁決則是全面允許淫穢信息的出版發行。[21]
美國學者Phyllis Schlafly在《至上主義者──如何終止法官暴政》中給出統計資料──從1966年到1970年,最高法院做出34項裁決,推翻下級法院禁止淫穢信息的判決。這些最高法院的裁定沒有簽名,而且大部份只有一兩句話。換句話說,大法官們無法論證自己的裁定是合理的。[22]
最高法院裁定後,荷里活在1966年從製片法規中去掉了對淫穢信息的限制。之後,各種淫穢作品爆炸式增長,如今已經無處不在。
這裏需要簡要說明的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規定的言論自由權利原本是指表達政治意見的言論自由,而非出版色情製品的「言論自由」。
(4)毒品合法化
2017年12月31日,當全世界都在迎接新年到來的時候,CNN播出了一段招致廣泛批評的畫面,其記者多次展示她吸食大麻的畫面,並似乎神思恍惚,不知道身在哪裏。[23]
大麻是聯合國禁毒公約中嚴格管制的毒品,濫用大麻會使人產生幻覺甚至威脅生命。在美國,1996年起加州允許大麻作為處方藥劑,許多州予以跟進。到2012年,美國科羅拉多州和華盛頓州通過所謂「法律」,允許大麻用於「娛樂」(即「吸毒」),在這兩個州內,種植、生產、銷售大麻給成年人完全合法。加州目前也將大麻合法化。加拿大政府宣佈將於2018年7月1日實行大麻合法化。
毒品除了給人的身體造成重大傷害,更重要的是造成人的精神依賴。當毒癮發作時,人可以為獲得毒品放棄一切道德底線。但是,主張大麻合法化的人認為,只要大麻通過合法途徑獲得,就可以有效減少非法毒品的流通,並可以通過合法化來加強毒品的監管,抑制與毒品相關的犯罪率。
許多州通過大麻合法化,也期待著毒品能夠給政府帶來幾十億美元的收入。但我們不難想像,當人依賴毒品而無心工作的時候,社會財富的創造必將大大減少,由此引發的健康問題大大增加,又何談增加政府的收入呢?這應該是一個常識。更何況,評價一件事情的對錯不該以經濟效益,而該以神的標準來衡量。按傳統道德標準,人的身體是神聖的,西方宗教認為是「聖靈的殿」,東方認為只有人體才可修煉提升為佛、道,吸毒是敗壞、褻瀆神仿照自己形象造就的人體,乃是墮落敗壞的行為。
據《洛杉磯時報》報道,在美國,推動大麻合法化的重要人物之一,是一位進步主義大金主。[24]2017年3月,有六位參議員致信美國國務院,要求調查此人利用其掌控的基金會在其它國家推動「進步主義」,顛覆「保守主義」政府。[25]
毒品合法化是進一步讓人喪失自我控制、遠離神,以及製造社會混亂並使經濟下滑,從而讓共產邪靈操控政治權力的武器。
(5)同性婚姻合法化
《聖經‧創世紀》中講述了索多瑪(Sodom)城的毀滅。其深重的罪惡之一就是同性戀。因此Sodom這個城的名字,已經演變為英文中的Sodomy,指「男同性戀」行為。只要對《聖經》稍有常識,都知道這是違背神的誡命的。
2015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的九個大法官,以5票同意(四個自由派法官加上搖擺法官)、4票反對(四位保守派大法官),裁定同性婚姻「合法」。[26]當時的總統隨後將白宮的推特圖像改為象徵同性戀的六彩顏色。而最高法院的裁決也讓原本禁止同性婚姻的14個州都無法執行他們的禁令。
2015年8月,肯塔基州羅恩郡(Rowan County)的一位市政職員出於個人信仰原因,拒絕向同性婚姻雙方頒發結婚證書,並拒絕服從必須頒發的法庭命令,因此被捕入獄,被處以5天監禁。[27]這一裁決實際上已經侵犯了憲法賦予她的信仰自由權。司法裁決被擺到了比神的誡命更高的位置上。
當最高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合法」的裁決後,前阿肯色州州長、前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克赫卡比(Mike Huckabee)稱,這是一個「司法暴政」(judicial tyranny)。[28]
Phyllis Schlafly列舉了9項法官對道德的侵蝕。它們是:1. 重寫憲法;2. 禁止讚美神;3. 重新定義婚姻;4. 侵蝕美國主權;5. 提倡色情作品;6. 培養女權主義;7. 嚴重阻擾法律的執行;8. 干涉選舉;9. 加稅。
截至2017年,有25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已經正式認可或接受同性婚姻,包括美國、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挪威、丹麥、芬蘭、瑞典、葡萄牙、比利時、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主要西方發達國家,令人怵目驚心。[29]法律可以體現道德,反過來也影響大眾道德的走向。將有違傳統道德的行為合法化,等於是政府和法律教導人違背道德、違背神的誡命。
另一方面,在所謂「政治正確」的影響下,社會大眾、民間團體,尤其信仰團體對社會亂像的批評被上升到政治與法律的層面阻止或禁止。不道德的行為被合法化後,評論與批評此事很容易被指控為違反法律,比如性別歧視。這樣的法律成為變相箝制人們進行道德判斷的藉口,等於為同性戀張目,讓人無限度地放縱慾望,走向墮落。
(6)推卸個人責任
傳統的宗教都是重視個人責任的。《聖經‧以西結書》以一個父親和兒子做比喻,二者一好一壞,他們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不因為有父子關係而對另一個人的行為負責。這裏談到的就是個人責任的問題,正如《聖經》中所說:「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中國人相信善惡有報,道理類此。
「自由意味著責任」,一個人有選擇思想、言論和行動的權利和自由,也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一個人一旦犯了罪,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這就是正義的原則。而自由派的法官們卻鼓勵人推卸自己該負的責任,把責任歸因於社會環境,比如以經濟、種族、生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原因為說辭,讓犯罪份子逃脫法律的制裁。
4)限制執法,為犯罪份子大開綠燈
在自由主義影響下,很多法官或立法部門刻意限制執法部門的正當權力,為犯罪份子大開綠燈。共產邪靈的最終目的是以此造成國家機器的癱瘓,藉以製造社會動盪,為擴大政府權限製造藉口,或伺機發動政變或革命。
很多州通過了極左的法律,最典型的就是「庇護州」法令。比如某「庇護州」禁止聯邦官員拘捕當地監獄裏的非法移民,禁止警察依民事移民逮捕令進行拘捕,並禁止地方執法機構與執行移民法的聯邦特工合作。
對犯罪份子的庇護令給公眾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2015年7月,一名非法移民槍手Jose Ines Garcia Zarate依該市保護令被三藩市監獄釋放,而聯邦移民官員則要求交出他,以第六次將其驅逐出境。Zarate當時已經在美國犯下纍纍罪行,七次被控重罪、五次被遣返,其罪行涉及毒品、搶劫、槍枝等等,但他依然受到三藩市市政府的庇護,大搖大擺地出現在三藩市街頭。就在移民局要求再次遣返他時,三藩市警察局將他釋放,幾個小時後,他槍殺了一名在三藩市漁人碼頭散步的女子。
在對罪犯定罪的時候,對檢方要求極嚴,表面看是在保護疑犯的合法權益,但最終的結果往往是讓犯罪份子鑽法律的漏洞。特別是狡猾的、有權勢、懂法律的犯罪者,或有精明律師出面辯護的,訴訟過程需要長年累月的時間、大量的金錢和精力,即使疑犯真的犯罪,要將其繩之以法也非常困難。
隨著「性解放」思潮的擴散,法院引用所謂的生理學與性學研究結果,說明性侵害後果不嚴重甚至無害,以此輕判性侵害犯罪行為的案例數量相當驚人。[30]
還有很多犯罪份子被提前釋放,名義上是經費不足,或保障犯人的權利,但實質上是為了「政治正確」而削弱法律效力,破壞社會安定,為未來政府擴充權力埋下伏筆。
法律的公正性要求對罪大惡極之徒施以相應的懲罰,殺人償命是自古以來的通則,但有的國家、州卻以「人道」、「寬容」、「尊重生命」為名廢除死刑。
在變異的自由主義、進步主義的衝擊下,一些人總是熱衷於關注罪犯的「權益」,無論他們犯下多麼凶殘的罪惡,也要為其權利吶喊;而面對罪行的受害者,這些人反而默不作聲。如果一個兇徒無論如何殺人放火、謀財害命而不用償命,還可以由納稅人供養終生,只是失去人身的自由,這對死去的冤魂、對那些受盡屈辱與痛苦的當事人和家人,又何來公正可言?
美國很多學者研究指出,死刑對遏阻謀殺犯罪具有「很強的嚇阻力」。美國智囊「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David Muhlhausen曾就此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上做了「死刑嚇阻犯罪、拯救生命」的證詞:90年代Paul Rubin等三名學者,對美國3,000個城鎮二十年間的犯罪資料研究展示,平均執行一次死刑,可挽救18條被謀害的人命。在美國,即使反對死刑的學者也承認,死刑有遏阻謀殺的作用。[31]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那些變異的法律對反道德行為極其寬容、放縱的同時,又對社會上很多正常的做法極其嚴苛,如對家長管教孩子限制很嚴,弄得家長都不能管教孩子,實際上等於讓孩子從小沒有家教,放縱自己魔性的一面,以「愛護」之名毀掉很多孩子的未來。
將法律的「自由」內涵與強制性都推向極端,是魔鬼變異法律、毀掉法律神聖性與合理性的一個重要伎倆。
5)用外國法律削弱美國主權
當自由派大法官在美國憲法中找不到可以支持己見的條文時,他們就轉而從外國的法律中找依據。
譬如某大法官想推翻德州的反同性性行為法案,卻在憲法中找不到相應的條款,於是在勞倫斯訴得克薩斯州案(Lawrence v. Texas [2003])判例中引用非美國的「權威機構」的條款,稱其為「在許多國家已經成為人類自由之完整性的一部份」,而授予同性間性行為「自由」。[32]該案件的判例也直接廢止了其它13州的反同性間性行為的法律。
共產主義思潮以各種方式席捲全球,亞洲和歐洲社會主義化的傾向已經極為明顯,非洲和拉丁美洲赤化嚴重,津巴布韋、委內瑞拉等許多國家都是沒有社會主義頭銜的社會主義國家。加拿大也無法獨善其身。
隨著商業擴張和全球化的推廣,美國越來越緊密地和那些國家綁定在一起。自由派大法官以國際慣例為名,自然很容易把共產主義的因素引入美國,而那些因素又會通過判例改變美國憲法精神,這是非常危險的,而且其本身也是違反美國憲法的。美國是自由世界的龍頭,如果連美國都不能保守傳統底線,那麼全球都將沉入共產主義的泥淖中。
4. 回歸法律的精神
上述種種法律亂像的出現,說明法律已經遠遠偏離了對神的教誨的遵從、對道德信仰的遵從。那些匪夷所思的反傳統道德的法律能得以通過與執行,說明法律的傳統道德根基已經被魔鬼動搖,這個社會道德已經處於全面危機之中。反傳統的法律把惡的行為合法化和常態化,等於為邪惡大行其道打開了大門,甚至於是打開了罪惡大門而關閉了從善之門,把社會引向歧途,加速了人類道德的沉淪和毀滅。
反道德的法律削弱了法律本身的權威,削弱了法律的治理能力,導致社會秩序的混亂,也將導致政府干預的加強。
變異的法律將繼續摧毀傳統信仰,其最終結果將會把社會引向極權。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認為,一個沒有任何信仰的社會,也只能是一個專制的社會,因為只有一個專制的體制才能將沒有任何信仰的人們聚集在一起。[33]
一旦魔鬼完全控制法律,法律就將成為魔鬼敗壞人的強大武器,人類將無時無刻不在魔鬼的牢籠與枷鎖之中。面對此困境,人們只有兩種選擇:或者進行反抗,拒絕執行法律;或者改變自己的道德觀念,順應變異的法律要求。如果是前者,則法律形同虛設。正如法學家Harold J. Berman所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34]同時社會出現抗爭、震盪與撕裂,而對法律的不同態度也將激化不同力量在政治上的爭鬥,帶來政治不穩定因素和政府管制的加強。如果是後者,則會導致傳統道德被不斷拋棄,社會道德下滑,法律則會更加變異,甚至變成「惡法亦法」而無人察覺。
如果走到這一步,無論社會大眾如何反應,最終都將落入魔鬼的陷阱,難以逃脫。
《赤裸裸的共產黨人》一書中曾列出了共產黨滲透美國的45個目標。我們將抽取與法律有關的條目,並一一比照現實。
第16條,用法庭的技術決定削弱美國的重要機構,稱其活動侵犯了民眾的權利。
第24條,廢除所有關於管治淫穢信息的法律,稱它們為「言論審查」,侵犯了言論和出版自由。
第29條,質疑憲法,稱其不足、過時、無法適應現代需要、阻礙了世界上國家間的合作。
第33條,廢除所有干涉共產黨機構運作的法律法規。
第38條,將一些逮捕人的許可權從警察手中移交給社會機構。把所有的行為問題視作精神錯亂並只有精神病醫生才能知道如何處理。
第39條,控制精神科職業,使用精神健康法律強行控制所有反對共產主義目標的人。
第45條,廢除康納利保留權(Connally Reservation,也稱為Connally Amendment,指美國可以決定某個案子是否適用美國國內司法管轄權),使得美國無法阻止世界法庭擁有對美國國內事務的司法管轄權。讓世界法庭管理美國國內事務。讓世界法庭管轄類似的國家和個人。
對照現實審視上述目標就會發現,這些目標幾乎已經或將要被一一實現。共產主義通過法律手段蠶食美國司法的現狀怵目驚心。
無論在原教旨共產黨國家裏基於仇恨的法律,還是不斷被漸進共產主義逐步蠶食的西方法律,都喪失了法律的基本精神──「敬神」和傳統的道德。
如果我們不能守住這個底線,不能以神的誡命為最終善惡的標準,我們就只能在共產邪靈的侵蝕下喪失司法獨立和道德底線,並最終聽任被共產邪靈所控制的代理人利用法律打擊善良和縱容邪惡,不知不覺中執行邪靈毀滅人類的最終圖謀。儘快擺脫邪靈的控制,刻不容緩。(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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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hyllis Schlafly, The Supremacists: The Tyranny of Judges and How to Stop It (Minneapolis, MN: Richard Vigilante Books, 2006), 26-27.
[16] Phyllis Schlafly, “Pots of Gold Behind Crosses and Ten Commandments,” The Eagle Forum Report, June 4, 2004, http://eagleforum.org/column/2004/june04/04-06-23.html.
[17] “The U.S. Pledge of Allegiance: Circuit Court Decision, Reactions, etc.,” Religious Tolerance, http://www.religioustolerance.org/nat_pled3.htm.
[18] Passed/agreed to in House: On Motion to Suspend the Rules and Agree to the Resolution Agreed to by the Yeas and Nays: (2/3 required): 416 – 3, 11 Present (Roll no. 273)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07th-congress/house-resolution/459.
[19] Submitted in the Senate, Considered, and Agreed to without Amendment by Yea-Nay, 99-0, June 26, 2002,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07th-congress/senate-resolution/292.
[20] Phyllis Schlafly, The Supremacists: The Tyranny of Judges and How to Stop It, 30.
[21] Phyllis Schlafly, The Supremacists: The Tyranny of Judges and How to Stop It, 58.
[22] Phyllis Schlafly, The Supremacists: The Tyranny of Judges and How to Stop It, 60-61.
[23] “CNN Revels in Pot Smoke during New Year’s Eve Report from Denver,” Fox News, January 1, 2018, http://www.foxnews.com/entertainment/2018/01/01/cnn-revels-in-pot-smoke-during-new-years-eve-report-from-denver.html.
[24] Patrick McGreevy, “Billionaire Activists like Sean Parker and George Soros Are Fueling the Campaign to Legalize Pot,” Los Angeles Times, November 2, 2016, http://www.latimes.com/politics/la-pol-ca-proposition64-cash-snap-20161102-story.html.
[25] Adam Shaw, “GOP Senators Ask Tillerson to Probe US Funding of Soros Groups abroad,” Fox News, March 15, 2017, http://www.foxnews.com/politics/2017/03/15/gop-senators-ask-tillerson-to-probe-us-funding-soros-groups-abroad.html.
[26] Ariane de Vogue and Jeremy Diamond, “Supreme Court Rules in Favor of Same-sex Marriage Nationwide,” CNN News, June 27, 2015, https://www.cnn.com/2015/06/26/politics/supreme-court-same-sex-marriage-ruling/index.html.
[27] Todd Starnes, “Kentucky Clerk: This is a fight worth fighting,” Fox News, September 3, 2015, http://www.foxnews.com/opinion/2015/09/03/kentucky-clerk-am-prepared-to-go-to-jail.html.
[28] “Attorney for Kim Davis Speaks out, Huckabee Blasts ‘Judicial Overreach’ in Case,” Fox News, September 8, 2015, http://www.foxnews.com/transcript/2015/09/08/attorney-for-kim-davis-speaks-out-huckabee-blasts-judicial-overreach-in-case.html.
[29] 〈同性婚姻〉,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同性婚姻。
[30] The Stop the Kinsey Institute Coalition, “Kinsey Helped Undermine Laws Protecting Women & Children,” http://stopthekinseyinstitute.org/more/undermining-laws/.
[31]曹長青:〈絕不應廢除死刑〉,《中國報導週刊》,2015年6月7日, http://www.china-week.com/html/6405.htm。
[32] Phyllis Schlafly, The Supremacists: The Tyranny of Judges and How to Stop It, 49.
[33] [法]托克維爾著,董果良譯:《論美國的民主》(上、下)(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年)。
[34] [美]哈羅德‧伯爾曼著,梁治平譯:《法律與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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