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國風.召南.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

不我以,其後也悔!

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

不我與,其後也處!

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

不我過,其嘯也歌!

儒家修煉必須有特定的修煉環境,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王都大學建築的造型寓意。王都大學校址稱為「辟廱(雍)[6]」,所有的建築頂部為圓,基座為方[7],象徵著「天圓地方」的儒家學說;《大戴禮記.曾子天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王都大學四周環水,象徵苦海無邊,人都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必須經過修煉才能返回天上的家園。只前門有一便橋通向外界。

「天圓地方」的字面意思為:人須效法天道之圓融,地道之方正。又引申為,行事須中庸,不能走極端。

由於儒家修煉體系中認為,人是從天上美好的世界掉到常人這個苦海中來的,必須經過修煉才能返回天上的家園,因此把這個修煉過程稱為「歸」。學校四周環水,因此〈江有汜〉才以沿長江行舟東去來借喻大學的學習或修煉的過程。

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

不我以,其後也悔!

長江幹流分出了一條汜水,同學們都順著幹流行舟東去(返回家園),我卻沒有跟上(言外之意,我划到汜水上去了)。我沒有跟上,因此很懊悔。

在儒家法門中學習、修煉的過程,也是返回天上家園的過程。本詩把在學業或修煉上勤懇、精進的學生比喻成乘輕舟順流而下。詩人以第一人稱說:而我卻因為在學習或修煉上不精進而走了彎路。修煉的人被常人的名利情所誘惑,就很容易做錯事,這就是走彎路。就如同因為貪圖觀賞路上的景色,把小舟划到了汜水上去一樣。雖然走了彎路還能夠返回來(汜水能流回長江),但畢竟沒有跟上整體學習或修煉的進程。因此我很後悔。

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

不我與,其後也處! 

長江中出現了一塊小洲,同學們都越過小洲順幹流東去(返回家園),我卻沒有跟上(言外之意,我被小洲擋住了)。我不僅沒有跟著,而且過後被擋在那裏了。

每個人在學習過程中,都會遇到困難,而且因人而異;修煉也是一樣,會遇到磨難。那個困難就如同長江中的小洲,阻攔在人學習或修煉的路上。詩人以第一人稱說:別人遇到困難都能克服並繼續前行,我遇到了困難或磨難,不僅沒過去,甚至失去了信心,趴在那起不來了。

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

不我過,其嘯也歌!

長江中出現了沱水支流,同學們都越過了支流繼續順長江主流東去,我卻沒有越過(言外之意,划到支流上去了)。我沒有越過支流,而是行舟到了支流上了,(再也回不到長江主流了)我捶胸頓足、痛哭流涕。

周朝時,小學及大學所學習的內容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除此之外的其它學說,一概不准去看去學,如果大學生被發現私自學了不是規定科目中的東西,那就不是流放那麼簡單的事情了,有可能被殺頭。修煉要專一,講「不二法門」;道家有三千六百法門,佛家有八萬四千法門,每一法門都有特定的修煉方法,修煉哪一門就只能看這一門的經書,一旦混著修就完,修不成了白修。儒家修煉沒有所謂的分支,在這一門中修煉,必須有特定的社會形式(中國古代的社會形式),特定的修煉環境(大學是其中的一個環境和修煉階段),特定的教材(儒家傳統的道德禮儀等經典)。如果西周時期大學學生學了不是儒學經典的東西,輕的流放,重的殺頭。因為這不止是害自己,也有可能會影響到其他的學生,使別人也修不成。這一章詩句用長江的支流來比喻學生學了不是儒家經典中的東西,明白過來之後捶胸頓足、痛哭流涕。

周朝的法律嚴於官而寬於民,對老百姓以說教為主,屢教不改者才流放[8]。老百姓犯罪,只要是涉及刑罰,不論輕重都必須逐級審理,有疑問的案件,地方官員必須會同百姓一起審理,大家都認為案件有疑問,當事人則被赦免[9]。都沒有問題了,才報到天子那裏量刑,天子量刑之前還要看此案件是否適合從輕處理的三種情況(三宥)[10]。

有四種情況,犯罪的人要被殺頭而且不能赦免。按《禮記.王制》規定:「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以詭辯曲解律令者,混淆固定名稱更改固定體制者,以巫蠱邪術擾亂施政者,殺無赦;因為律令、名稱、體制、施政方略均為儒家修煉體系的一部份,改變這些就等於是亂儒家的法,所以該殺。

「作淫聲(非儒家正統音樂)、異服(不合體制的服裝)、奇技、奇器以疑眾(惑眾),殺。」音樂、服裝、農工技術、祭祀等器具也是儒家修煉體系的一部份,都是大學的必修課。換句話說就是,拿著現代的搖滾樂、現代的比基尼、現代化的耕田技術、現代電腦到周朝惑眾,會被殺頭。現代人認為好的東西,古人並不認可;不同朝代的文化與天上的世界是對應的。神也不會允許這種事情出現。

「行偽而堅(固執地做假騙人)、言偽而辯(說假話還詭辯)、學非而博(所學駁雜而非儒家經典)、順非而澤(跟從惡行而掩蓋其非)以疑眾(惑眾),殺。」自己做不好還要引誘他人、迷惑他人也做壞事;特別是那種「學非而博」之人,所學的都是糟粕的東西,那些東西都在阻礙其了解宇宙真相,看到美好的事物也會往壞事去想,這種人的品德就會越來越壞。

「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假托鬼神的名義,不按照周禮規定的時辰日期行祭祀、喪葬、築蓋、婚嫁、卜筮之禮,招搖撞騙惑眾者。

西周時期朝廷之所以制定這四項嚴厲的法規,就是要確保儒家的傳統文化不被人篡改。所以在大學中,如果發現有學生學了不是教科書中的東西,官方就會立即做出處理。

〈江有汜〉這首詩,也可以說是古代聖人用大學學生的語氣寫的一篇心得體會,告訴讀書人在學習和修煉過程中必須注意的三個要點。特別是第三章所說的修煉要專一的問題,更是重要。一個人如果犯了這個錯誤,他這輩子就別想在正法門中修煉了。

通過筆者的介紹我們也可以知道,儒家法門的修煉形式,在西周時期保持的最好。而春秋戰國及之後出現的所謂「諸子百家」,其中有很大一部份講的並非儒家經典的東西,可以說是對儒家傳統文化的破壞。道家則不同,儒家修煉到了高層次之後,就歸於道家。所以在《史記》、《莊子》等典籍中,均記載了孔子問道於老子的事情。中國歷史上有很多文人在經歷了太學學習,成家,在朝為官之後,都選擇隱居或雲遊以修道。如王羲之、陶淵明、李白等。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殺了一些人,燒了一些書,這也是天意使然;否則我們今天看到的四書五經早就面目皆非了。如果是在西周時期,根據筆者前面介紹的朝廷頒佈的四項法規來衡量,殺的人、燒的書可能還會更多。惑亂神傳文化就等於是敗壞天法,所造的業可不是一生一世可以還得完的。

對《詩經》有研究的讀者,也許會發現筆者這篇賞析跟歷代名家的解讀並不相同,請將筆者個人的粗淺見解當成是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附註6] 《禮記.王制》:「大學在郊,天子曰辟廱,諸侯曰頖宮。」

[附註7] 摘自《漢典》:東漢以後,歷代皆有辟雍,除北宋末年為太學之預備學校(亦稱「外學」)外,均為行鄉飲、大射或祭祀之禮的地方。漢.班固《白虎通.辟雍》:「天子立辟雍何?所以行禮樂宣德化也。辟者,璧也,像璧圓,又以法天,於雍水側,像教化流行也。」北魏‧酈道元《水經注.谷水》:「又徑明堂北,漢光武中元元年立,尋其基構,上圓下方,九室重隅十二堂,蔡邕《月令章句》同之,故引水於其下,為辟雍也。」

[附註8] 《禮記.王制》:命鄉,簡不帥教者以告,耆老皆朝於庠。元日,習射上功,習鄉上齒,大司徒帥國之俊士與執事焉。不變,命國之右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左;命國之左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右,如初禮。不變,移之郊,如初禮。不變,移之遂,如初禮。不變,屏之遠方,終身不齒。

[附註9] 《禮記.王制》:疑獄,泛與眾共之;眾疑,赦之。

[附註10] 《禮記.王制》: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又(宥),然後制刑。凡作刑罰,輕無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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