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同5名曾被判囚的社運人士,昨日舉行記者會發表「改善香港在囚人士權利及監獄環境建議書」,要求懲教署儘快改善在囚人士權利,包括設施環境、教育、工資及投訴機制等方面。並建議成立獨立監察委員會「監懲會」,處理在囚人士投訴。
曾在壁屋懲教所青少年監獄服刑的黃之鋒表示,去年於監獄服刑期間曾作出兩項投訴,按署方指引一般於6至10周內會完成調查,但至今未有任何結果。黃之鋒又稱,除了署方「自己人查自己人」一向有人咎病,據署方現行機制,可以無限拖延披露調查結果。因此有必要成立「監懲會」,作為相對獨立及具自主的調查機構,協助在囚人士處理投訴。
另一曾服刑的社運人士梁穎禮表示,曾在攝氏3至5度的環境下囚禁在塘福懲教所,署方提供的毛氈不足夠禦寒,希望署方未來可容許家屬提供保暖褲。因署方以擔心在囚人士用來自殺為由,拒絕讓在囚人士穿著保暖褲。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探訪時發現在囚人士要用7至8張氈保暖,但毛氈「萬年不洗」。他向署方職員查問,對方回應毛氈不能洗,因纖維洗了不保暖,「但我們發覺不洗也不保暖,因囚友要用上7至8張氈。一個人在冬天要蓋7至8張氈,其實張氈都有些問題」。
社會福利界議員邵家臻表示,「監懲會」可參考現時監警會的組成方法,由不同立場及專業人士組成,他將於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討論,探討立法成立「監懲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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