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發生的旺角警民衝突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兩項暴動及一項煽惑暴動罪。同案另一名被告黃家駒承認一項暴動罪。兩人保釋被取消,即時還柙。
梁天琦昨日抵達高等法院應訊,他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另外兩項暴動罪和一項煽惑暴動罪。
庭上播放案發當日的新聞片段,梁天琦在旺角砵蘭街和亞皆老街一帶,用白色膠桶擲向一名警長,之後用右腳踢、及以木製卡板襲擊該警長背部然後逃走。遇襲的警長兩邊膝頭、右後背、左耳多處受傷,被判定為2%永久傷殘。
第五被告黃家駒案發時在砵蘭街、上海街一帶集結,戴上冷帽及口罩,並向警員扔發泡膠箱,之後他被人撞跌,壓到一名警員,隨後被制服。黃承認一項暴動罪,他原本還面對一項襲警罪,控方申請將控罪在法庭存檔,除非得到法庭批准,否則不會繼續檢控,獲法官批准。
法官撤銷梁天琦和黃家駒的保釋,兩人需即時還柙等候判刑。同案另外四名被告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則否認全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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