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出台新規,明確要求全局所有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均需將因私出國(境)證件上交集中保管。此次規定在中共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再緊一扣。

《新京報》5日報道,北京市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積極督促市人力社保局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的通知》和《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

該《辦法》規定,全局所有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均需將因私出國(境)證件上交集中保管,無一例外;要建立因私出國(境)證件保管、使用台帳,確保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全程留痕」。對拒不上交因私出國(境)有效證件的工作人員,情節嚴重的給予處理。

對於因私出國(境)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該《辦法》要求其本人簽訂紀律承諾書,承諾在國外期間一旦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由本人承擔直接責任。因私出國(境)申請需經各處室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監察部門和機關紀委審核。新規規定,任何涉嫌違法違紀人員在問題查清之前,均不予辦理因私出國(境)手續。

該《辦法》在中共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再緊一扣。

港媒《爭鳴》雜誌曾在去年9月號報道,據中紀委內部通報,至2016年6月底已有逾7,000名現任和已離退休中共黨政幹部及國企高層、縣處級以上幹部向中紀委等有關部門交待自身違規、違法行為,上繳非法所得財產,其中包括2,000多名現任及已退離休省部、地廳司(局)黨政高級幹部。初步統計這些財產市值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

報道還提到,中紀委、中組部對這些自首貪官制定了五條規定,其中第五條要求一律上繳護照、出入港澳特區通行證、工作護照,由中紀委和中組部保管。

近年來,中共「裸官」外逃現象日趨嚴重。據中共官媒報道,加拿大和美國曾是中共貪官最初的首選地,如今歐洲發達國家現已成為中共貪官們出逃和置業的「新樂園」。

今年8月,《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2012年浙江某縣人防辦前常務副主任郭永軍向官方上交了假護照後,仍多次出國,未被發現。郭永軍的親屬在歐洲經商。在得知縣紀委調查其問題後,郭永軍迅速持真護照,實施外逃計劃,後在機場被追回。

報道指,郭永軍企圖外逃事件顯示當地防逃責任及官員證照真偽核實只是在走過場。

根據央行2008年發佈的報告,自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估計有16,000~18,000名中共官員、商人和其他人從中國失蹤,並帶走8,000億元人民幣的資產。

此前,中紀委曾預計2013年非法資金外逃將達15,000億美元,比2012年急劇上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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