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錦州市官員鄧為民貪腐數千萬元(人民幣,下同),其花天酒地,淫亂、吸毒無所不幹,被稱為中共建政以來錦州「頭號」貪官。鄧為民還隱瞞其離婚的狀況,假裝與前妻仍住在一起等。
5月11日,大陸紀檢監察報報道,3月,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委常委、宣傳部長鄧為民被「雙開」,他因涉嫌違法問題被移交司法機關。
報道稱,鄧為民違紀違法手段之多、涉案數額之巨、行為之惡劣,成為中共建政以來錦州市查處的頭號貪官。
鄧為民想方設法貪腐。他認為,把經濟指標搞上去,不僅面上有政績了,而且項目審批、土地流轉等工作又為他提供了大量的權力尋租空間,這是名利雙收的好事。他在「幫企業」的過程中受賄1823萬餘元。
2011年至2013年間,鄧為民利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9000餘萬元。
2010年至2016年間,鄧為民安排調動了30餘人,他從中收受財物達471.2萬元。
據報道,在鄧為民的家裏、書房所有的抽屜裏、衣服的兜裏、他所有的包裏,全是錢。「從他這一處住宅裏查出的各種現金、存摺等,共計近4000萬元。」
鄧為民吃喝、吸毒、獵豔樣樣都幹,其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的兩性關係;他追求奢靡享樂,經常出入會所、高檔酒店,他手裏持有的VIP貴賓卡幾乎涵蓋了錦州所有的高檔娛樂消費場所。
鄧為民早在2014年就已離婚,卻一直未向中共上級報告。為掩人耳目,不讓人發現他居住與匿贓的「老巢」,在被調查前,鄧為民讓司機每天開著空車去他與前妻的居所,佯裝接送他上下班。
此外,鄧為民還迷上了吸食冰毒,甚至慫恿他人一起吸毒⋯⋯
大陸網民紛紛跟帖表示,像鄧為民這樣的錦州「頭號」貪官在中共官場上比比皆是,中共已經爛到根了!
一位網民質疑:如此五毒俱全的貪官為甚麼能步步高升,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為甚麼不曝光?其上級主管領導不知道嗎?
一些網民表示,應該繼續深挖,鄧為民的官是不是買的,也許會「端一鍋」。
也有網民質疑,當地政府不知道鄧為民已離婚嗎?離婚證不是政府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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