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的雷洋案,新年前受害者家屬接受官方庭外和解,5名涉嫌打死並誣陷雷洋的警察得以免予刑責。1月3日,原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謝韜之女謝小玲提出申請,要求北京市政府公開政府與雷洋家屬簽訂的協議全部內容。謝小玲還發起聯署行動,已獲1千多人簽名。

據了解,雷洋案發生後,雷洋人大校友和全國大專院校發起聯署活動聲援,受到當局阻撓,隨後全國公民也發起聯署,由於北京市政府和法院不接受公民聯署,3日,原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謝韜之女謝小玲以個人名義,向北京市政府提交了申請表,要求公開政府與雷洋家屬簽訂的協議全部內容。

謝小玲對新唐人說:「現在這個聯署被土共用它們的強權把我們的網都封了,第一波是個大專院校的嘛,就是一個個的去重新徵求意見,你要不要加入公民聯署,但是呢,徵求不到,包括我們這些公民也是受到了巨大的壓力。」

有消息說,雷洋家屬同意接受2,000萬元以及一套價值約2,000萬元的住宅。雷洋案律師陳有西指出,此數目創下賠償紀錄。

公民聯署人之一伍立娟對新唐人說:「雷洋家屬各種壓力肯定是有的,責任該追的不能放棄,這個使這個社會老百姓都無法接受。和解沒有疑問,但是這個錢是怎麼提的?為甚麼?當時家屬是和甚麼人談的,老百姓應該有個知情權。」

而由謝小玲牽頭發起的致全國人大、國務院、最高檢、最高法的對雷洋案司法處理意見的公開信截至目前,已獲1千多人聯署簽名。公開信指,雷洋案涉案警務人員的犯罪行為,至少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檢察院對雷洋案涉案警務人員的犯罪行為即使定性準確,但是卻「依法不起訴」,分明是「違法不起訴」,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公然褻瀆。關注事件的北京異見人士查建國認為,雷洋案之所以引發如此廣泛的輿論反彈,是因為案件觸及到了多個公眾關心的議題。

雷洋案發生於去年5月,人大碩士畢業生雷洋前往機場接機途中,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嫖娼」為由扣押,並於當晚離奇死亡,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涉事5名警察被抓。但12月28日雷洋家屬,面對巨額賠款和公安的壓力下,與官方達成和解,放棄了追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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