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被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於記者會表示,「快必」於6月底至8月期間曾舉行共29次講座,發表引起憎恨及藐視政府的言論,部份字眼同時引起民間的不滿。

認為講座內容引起巿民憎恨及藐視政府,是太抬舉「快必」,對於巿民不滿政府的原因也存在極大落差。根據警方所指,「快必」在今年3月至7月期間,分別在不同地方的街站發表煽動文字,並曾帶領群眾叫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以及針對警隊等口號。若此言屬實,則去年二百萬人遊行期間,這些口號喊得震天價響,恐怕要將全港七分二人全部拘捕歸案才成。再者,國安法於7月頒佈時強調沒有追溯期,現在卻以國家安全罪名追溯3月期間的活動,實在無法令人信服。

「快必」被捕一事的後續是,警方稱原本循違反「港版國安法」內涉及「煽動、協助、教唆和資助分裂國家罪」處理,經搜證後改以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十條檢控,不禁令人想起近日一宗關於暴動罪的法庭新聞,控方在開案陳辭提出,若法庭最後未能裁定被告暴動罪成,應考慮改控非法集結罪,這是「公我贏字你輸」的又一實例,難怪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聽罷控方陳辭後表示無法接受,質疑政府「龍門點擺」。

香港民意研究所剛剛公佈最新官員民望,林鄭及13位局長民望淨值全部錄得負值;根據民研的標準,李家超、楊潤雄、張建宗及曾國衛屬於「表現失敗」,林鄭及鄭若驊屬於「表現拙劣」,這個調查再一次顯示官員的表現實在不堪。需知道不是有人煽動人民才上街表達不滿,是政府令人憤怒才令人民走上街頭表達意見。只要數數現屆政府的顢頇無能,令人反感的言論與舉止實在多不勝數,林鄭聲稱不懂政治只懂管治,決策卻每每以政治考慮先行;食肆全日禁堂食巿民被逼在街邊冒雨吃飯後,羅致光表明落雨才知道戶外工人有需要午膳;疫情籠罩人人寧願使用即棄食具防止感染下,張建宗勸年青人要放下身段,稱洗碗也是難得的工作經驗。鄧炳強強調香港信守法治,堅稱「犯法就要拉」,卻對「有相有片」的警暴視若無睹;街頭警察欺侮凌辱小巿民的手法不斷升級,恐怕是全無後顧之憂使然。至於律政司心存偏頗的檢控,教育局局長作為推倒三權分立的過河卒,都在添柴加火,處處煽動著巿民對政府的不滿情緒。

《孟子‧梁惠王上》有這樣幾句話:「庖有肥肉,廐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也。」作為人民的父母官,本有保家衛民的責任,讓人民安居樂業,得享溫飽。唯眼前所見,官員坐享高薪厚祿而不為人民謀福祉,安坐冷氣辦公室而不知民間疾苦。紀律部隊仗著有權有武器而任意魚肉巿民,尋且將普通老百姓視為寇讎,隨意呼喝羞辱。如此政府,跟率獸食人又有甚麼分別?

野獸自相殘殺,人見了尚且厭惡,何況率獸食人的政府?以為憎恨是由其他人推波助瀾而起,是天真還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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