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親訪警察總部,又親自為防暴警員送上飯盒,致辭時不忘誇讚警員的辛勞,並稱「正義永遠在我們這邊」;那種自鳴得意的嘴臉,實在叫人滴汗。

警隊號稱正義,但何以半年來所作所為已臻天怒人怨的地步。如果正義在警察那邊,為何巿民對警隊的滿意程度一直排於所有紀律部隊之末?為何有四成巿民給警隊的評分是零分?如果警隊是正義的代表,何以警察所到之處,即遭巿民揶揄嘲諷,得不到相應的尊重?何以警隊打從7月起即不敢再在街上巡邏,以致金鋪林立的街道變成不設防?如果警隊是正義化身,何以監警會所聘請的外國專家不肯替執勤的警員說說好話,反而中途掛冠而去,讓巿民看穿了監警會的窩囊?如果警隊是正義的執法者,何以在法庭的檢控文件上不敢以姓名示人而要以編號代替?如果警隊是正義之師,何以執勤時要蒙面示人,以致出現便衣警員被防暴警噴胡椒水驅散的鬧劇?甚至出現歹徒乘虛而入,借助這種不用展示委任證的方便,冒充警員搶劫巿民財物?警隊帶頭不守法,不展示委任證,不限制自己使用最低武力,不再奉警察誓詞「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不敵視他人」為依歸,執勤時屢屢挑釁巿民,又命令被拘捕巿民一律下跪及雙手放於頭上,將巿民視作罪犯,與執法人員應有之義越走越遠。如此自命正義,毋乃「警」字兩個口的寫照而已。

至於林鄭的施政跟巿民對著幹,已不再是新鮮事。此所以區議會選舉後,她接見的並非是新當選的區議員而是落選的建制派;巿民提出五大訴求,她則借用警察以暴製亂。巿民透過區議員選舉全面踢走保皇黨議員之後,她卻委任落選區議員擔任公職。當巿民飽受警察暴力,又被肆意剝奪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時,她卻表示如果香港沒有警察,「我諗我地嘅日子好難過」,明顯與香港巿民活在兩個平行時空之中。全球18個國家共38名國會議員及宗教人士,於1月1日聯署向林鄭發出公開信,對聖誕期間香港警察的暴力行為表達嚴正關注,要求林鄭尊重港人和平示威的權利並要求警隊克制,她則辯稱全港巿民甚至國際上出現被蒙蔽的情況,對實情並不瞭解。原來眾人皆醉,唯她獨醒?評分為歷任特首中最低的林鄭,攬著3萬名被巿民唾棄的警察,面對一浪高於一浪的國際批評,卻厚著臉皮渾不覺一回事,能不令人心頭火起?《信報》一篇文章提到,「法治社會的基礎是要求政府守法,不是人民守法。今天香港的法治危機,來自執法的不公,人民經溫和的報復行為只為警醒執迷者。」

《聖經·約拿書》提到尼尼微王知道自己的惡達到上帝面前,舉國將有亡國之虞,於是「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承認自己的罪,並要尼尼微人、牲畜都「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要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上帝,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

身為天主教徒的林鄭,首要之務,可能是要先攬鏡照照這個罪惡滔天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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