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18日)通過兩項資助出售房屋新安排,包括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白表)(出租計劃(白表))及「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放寬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在出租及轉售方面的限制。兩項計劃將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管理,預計今年9月起接受申請。

根據新安排,房委會及房協將以先導形式推出出租計劃(白表),首階段設3,000個名額。持有資助出售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的業主,在繳付出租准許費後,可將未補價單位出租予符合居者有其屋計劃白表資格的申請者,但不得分租。

符合資格的業主及符合白表資格人士如欲參與出租計劃(白表),可於計劃推行期間向房協分別遞交「業主證書」或「租客證書(白表)」申請。兩張證書的申請費各為400元。成功獲發相關證書後,業主和租客可透過「業主及租戶資訊共享平台」或通過地產代理溝通與配對。

成功配對後,「租客證書」持有人須向房委會或房協申請「提名證書」,申請費為400元。租客獲取「提名證書」後,業主才可和租客簽訂租約。業主如將其單位出租予「租客證書(白表)」持有人,須每季向房協繳交出租准許費。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張仁良表示,計劃旨在增加市場上的租住房屋供應,同時為未補價單位提供合法出租途徑。他透露,出租准許費將按地區劃分,估計市區單位每月約3,000多元,新界區單位約2,000多元。

張指出,目前約有36萬個資助出售單位符合參與資格,房委會將視乎計劃反應及實際需求,研究是否調整名額及優化安排。

另一項獲通過的「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則容許年滿60歲、持有資助出售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的長者業主,在第二市場出售原有未補價單位後,毋須補地價購買另一個面積較小或位於較偏遠地區的資助出售單位。

根據計劃規定,相關單位須符合「縮小居住面積」或「遷往較偏遠地區」其中一項條件。有關地區將按公屋現行分類,劃分為市區、擴展市區、新界及離島4個區域。

對於長者業主出售原有單位後可能出現短暫居住安排問題,張仁良表示,業主可與買家協商交樓日期,亦可自行安排過渡期間的住宿。

房委會表示,兩項措施旨在促進資助出售房屋流轉及提升房屋資源運用效率,並為不同住屋需要人士提供更多選擇。具體申請細節及執行安排,預計稍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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