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被指2024年在網上發表言論誹謗網台主持潘小文,而且潘焯鴻未有依從法庭發出的臨時禁制令移除有關言論,被控「藐視法庭」,判監21天。潘不服判刑過重上訴,今日(11日)獲高院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改判罰款25萬元,須於7月23日前繳交。

代表潘焯鴻的大律師今陳詞指,潘焯鴻在收到法庭命令約一周後將相關言論移除,判他入獄21天,屬明顯過重,同類控罪案件都是被判緩刑或罰款,認為罰款已足夠懲罰潘的愚蠢行為。

代表潘小文的大律師則認為,涉案影片有逾4萬人次觀看,認為是加刑因素,觀看次數亦可帶來收益,強調緩刑或罰款不足以反映潘焯鴻違反禁制令的嚴重性。

上訴庭最終裁定潘焯鴻上訴得直,撤銷監禁刑罰,改判罰款25萬元,書面理由擇日頒布。另外考慮到潘焯鴻的戶口被凍結,上訴庭允許潘焯鴻在7月23日前繳付全部罰款。

案件編號:CACV563/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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