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今日(11日)召開記者會回顧去年治安情況,提及大埔宏福苑火災後,警方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煽動罪拘捕多人,目前已有3人被正式起訴。
宏福苑火災發生後,國安處先後拘捕多名人士,由於案件仍在調查,警方未有透露實際拘捕人數,但確認已有3名男子被落案檢控並移送法庭。
首名被告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將於2月27日再訊。次名被告除涉嫌發布煽動影片外,亦因披露早前被國安處約談的內容,被加控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押後至2月23日處理。第3名被告同樣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將於3月4日再訊。
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說,過去一段日子處理國安案件或團體解散時,常有人採用「不可抗力因素」一詞停止發言。他宣稱有關說法是「抹黑警方的執法行動」,認為該字眼有如「將責任諉過警方」。
簡續指,所謂的「不可抗力」背後或涉及財政和資源問題,或是相關人士「害怕干犯法例」。他堅稱,《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香港的新聞與言論自由仍受「保障」。
至於宏福苑大火的後續調查,周一鳴表示「跨部門調查專組」仍在跟進起火及火勢迅速蔓延的成因,目前未有確實答案。雖然屋苑正進行棚架拆除工程,但周強調,基於樓宇結構及勘察需要,目前仍未有具體的解封時間表讓居民重返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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