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警區刑事部12月22日至23日展開代號「飊影」的打擊詐騙行動,針對性掃蕩各類詐騙及「搵快錢」罪行。警方在兩日行動中,合共拘捕20名男女,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涉及贓款總額超過200萬港元。
西區警區刑事部總督察張蔚珊今日(24日)特別提到,警方昨日在慈雲山拘捕一名報稱為大專生的19歲男子,他涉嫌於今年6月至12月期間,參與多宗「假冒官員」騙案。騙徒透過電話自稱中國大陸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牽涉中國大陸的經濟犯罪,隨後有一名自稱「特務調查員」的疑犯與受害人接洽並收取資金。
在該案件中,共有5名年齡介乎19歲至79歲的受害人落入陷阱,涉及總損失金額逾150萬港元,其中單一個案的最高損失達21.9萬元。警方調查發現,該疑犯為了博取受害人信任,發展出一套嚴密的犯罪程序,包括暗號對接,疑犯會提供一串數字暗號與受害人進行身份核實。向受害人出示印有其姓名的偽造中國大陸公安「保密令」、官員證明或中國大陸法院保釋候審書,大幅提升騙局的可信性。
警方並在被捕男子住所檢獲電話、影印機、偽造「保密令」等犯案工具。除西區案件外,調查顯示該疑犯亦涉及沙田及西貢區的同類案件。警方發現,他除了牽涉在西區的案件外,也在沙田、西貢等回犯案。疑犯正被拘留調查。
今次行動共拘捕16男4女,其中包括11名本地成年男子、3名本地女子、3名印度裔男子及1名多明尼加籍男子。被捕人士分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洗黑錢」、「欺詐」及「浪費警力」等罪名。此外,行動中亦拘捕了5名11至15歲的青少年,警方澄清相關兒童是涉及襲擊案件而被捕,並非直接參與詐騙行動。
西區警區刑事部情報組主管黃慧萍高級督察重申,中國大陸或海外執法機構不會在香港進行執法行動,更不會要求市民提交任何「保證金」。
警方觀察到詐騙集團常利用青年人「搵快錢」的心理,以6千至8千元不等的報酬招攬其充當「傀儡」,負責派送偽造文件或代收贓款。警方警告,根據《盜竊罪條例》,「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判監10年。針對此類有組織罪行,警方將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適逢聖誕及新年假期將至,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若懷疑受騙應立即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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