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歲本地男子,涉今年5月至12月新界、九龍的13宗爆竊及企圖爆竊案,目標包括幼稚園,失物總值約23萬元。他昨日(21日)被捕,被控12項入屋犯法罪及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明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高級督察劉詠琳今日表示,13宗案件發生於屯門、青山、天水圍、上水,荃灣、葵涌、沙田、田心、深水埗、油麻地及將軍澳等地。當中11宗案件針對幼稚園,2宗涉及地盤及辦公室,失物總值約23萬元。

劉詠琳表示,警方留意到自10月起,新界、九龍多區發生多宗幼稚園爆竊案,於是展開調查。調查顯示,疑犯單獨行事,於凌晨時分用硬物撬開目標處所的門鎖及窗框,入內搜掠,偷取現金及電子產品,例如電腦、電話、相機等。疑犯犯案前後,亦會到深水埗區內一個公共屋邨的儲物室更換衣物,並暫時存放贓物。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並對比疑犯犯案手法,成功鎖定賊人身份。警員於涉案儲物附近埋伏,周六凌晨發現疑犯換上與之前犯案時相似的衣物,並步出儲物室,企圖準備外出犯案,於是將他拘捕。

警方在涉案儲物室及其住所,起回其犯案時穿着的衣物,包括鴨舌帽、衛衣等,及一批電子產品,包括電腦、相機及攝錄機等。警方表示,涉及幼稚園的11宗爆竊案件,共損失15萬現金及一批電子產品,失物總值逾18萬元。另外兩宗發生於地盤及辦公室的案件,損失的現金及電子產品約4.3萬元。

被捕男子報稱無業,疑有三合會背景。警方暫時控告他12項入屋犯法罪及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明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劉詠琳強調,假期間警方會針對爆竊黑點加強巡查。又提醒外遊的市民、假期時暫停運作的學校、商戶,要鎖好門窗,或加裝窗花、閉路電視、有警報功能的感應器,避免將大量現金放在家中或公司,以防賊人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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