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香港法官陳廣池判林卓廷等七人暴動罪成,判詞長達100頁,有一句批評辯方的說法「匪夷所思、歪論遍地」(判案書第292段)。這幾個字出自陳廣池的嘴巴,真是特別有說服力。判詞尾聲,有段話很值得貼堂,第394段說:
「本席認為救護及警方在某種原因遲來現場並不能成為挑釁對方,甚至以暴易暴的藉口。不少本案被告都不約而同說警察遲遲來到,認為警員到場便會平息事件。而有些被告甚至可以做證人。但本席認為在未有任何資料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應胡亂猜測,亦不應用『陰謀論』的眼光來看警方當晚的部署。」
我很好奇,對於警方當晚神秘消失39分鐘,陳廣池所謂「某種原因」到底是什麼——覺得警方迷了路,抑或集體進入結界?
沒相關資料就質疑警方的721部署,當然是「陰謀論」,但問題是公眾早有大量資料,鐵證如山不用抵賴,有些更來自出庭作供的元朗車站經理B先生,其證詞也寫進判案書內。陳廣池難道假裝沒看見?
簡言之,2019年7月21日前,警方已兩度聯絡B先生,表示將於7月21日下午五時開始,調配警員到元朗站控制室,負責監察車站情況,B先生答允協助安排;721晚車站出事後,B在11時45分趕到元朗站,看見控制室內果然有兩個天水圍警署的便裝警員,正在監察車站內的白衣人暴動。詳情可參看我去年寫的文章:
如果這都不是質疑的正當理由,那車站經理B先生的供詞又算什麼?警方事前既已超前部署,還有便衣探員在場監控,按照常理,完全有能力制止暴動發生,怎麼反而遲到39分鐘呢?唯一合理的解釋(這可不是陰謀論),就是警方「部署」的目標根本不是阻止白衣人——或許,是為了在白衣人打不過的情況下,可以及時出動鎮壓非白衣人(但這個情況在現實中沒有發生)?
除此之外,台灣富商曹興誠曾是中聯辦座上客,兩年前他向《德國之聲》爆料,直指中聯辦的人在2019年跟他說,香港這麼多人抗議,「我們找一些流氓來、公安來,把他們痛打一頓他們就乖了。」詳情見:
至今中聯辦有何反應?答案是沒有反應。兩年來,中聯辦都保持沉默,沒反駁曹興誠半句。合理嗎?陳廣池說,「在未有任何資料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應胡亂猜測,亦不應用『陰謀論』的眼光來看警方當晚的部署。」但現在已有很多公開資料,讓世人合情合理地質疑警方「部署」,陳廣池自己閉上眼睛,卻把睜開眼睛的人都抹黑為「陰謀論」,難道以為自己把官方說法寫入判詞,後世就會視之為「史實」?
今時今日,時代變了,歷史再不是這樣寫出來的——無辜的人,歷史終會還他們清白;至於徒具人形的動物,歷史終必把牠們歸類為禽獸。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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