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涉嫌在今年7至11月,於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因而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早前已被停職。案件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和索取控方文件。裁判官屈麗雯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周毅剛(49歲)被控於2024年7月至8月之間某日,在香港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猥褻侵犯女職員,又於同年11月1日在同地再度犯行。
在庭上,辯方則申請押後和擔保,控方表示不反對,但希望施加保釋條件。
裁判官在雙方陳辭後,裁定準被告以現金保釋,但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和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控方表示本案若排期審訊,會申請讓事主以視像形式作供。
案件編號:ESCC3151/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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