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一名14歲男學生早前因協助騙徒收款被捕,今日(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2項控罪,被判入勞敎中心。

警方於去年10月接報,指一名長者接獲騙徒來電,對方假冒其兒子謊稱被警方拘捕,需要6萬港元保釋金。長者信以為真,將現金交予一名不知名男子,事後發現被騙於是報警。 長者翌日再次收到來電,騙徒以同樣理由索要4萬元。警方其後在元朗八鄉拘捕一名協助收款的14歲中二男學生。 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警方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起訴該學生。他在區域法院承認上述2項控罪,被判入勞敎中心。

警方呼籲青少年切勿為揾「快錢」鋌而走險,不法份子會以報酬及不同藉口,誘導青少年犯罪,例如「未成年犯案不需負刑事責任」、「即使有事都會獲輕判」等。警方重申,任何協助騙徒收取騙款都要負上刑責。 警方又提醒,不會要求市民到警署以外的地方,將保釋金交給不知名人士,呼籲市民關注親友尤其是長者,向他們提供最新的防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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