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的一份調研報告披露,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的黨政官員、國有企事業高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達1.6萬至1.8萬人,捲走的錢款達8000億元人民幣。

其中包括2002年9月叛逃的前中共雲南省委書記、時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正部長級高官高嚴。

高嚴是1978年中共實行「改革開放」46年來叛逃的最高級別的官員。

高嚴是中共懸賞20萬元捉拿的高官

2008年10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曾發布一份懸賞通緝令,通緝對象就是高嚴。

通緝令雖沒提高嚴的職務,但是,上面的照片,出生年月日等相關訊息,都是前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的。

從通緝令可知,高嚴有三個身份證,一個叫高嚴,一個叫高慶林,一個叫張傳偉;有四本護照,還有一本港澳通行證。

通緝令稱,公安機關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將給予20萬元的獎勵。

高嚴是誰提拔重用的?

高嚴是當時的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提拔重用的。

1992年3月,高嚴被江提拔重用為吉林省長。僅過了三年,1995年6月,高嚴被江提拔重用為雲南省委書記。兩年後,1997年8月,高嚴被江調到北京,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書記、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當時電力工業部部長史大楨已到退休年齡,即將退居二線。高嚴雖是副部長,因為他是黨組書記,實際上是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公司的第一把手。

1998年3月,電力工業部撤銷,史大楨到全國政協養老,高嚴任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高嚴有哪些貪腐行為?

第一,貪財。
1996年1月,高嚴任雲南省委書記時,香港某公司總經理韓某找到他,請求他幫助批一些雲煙。高嚴指示雲南紅塔集團董事長褚時建予以關照。

省委書記發話,董事長出面,韓某得以與紅塔集團下屬公司簽訂12800箱捲煙成交書,因此獲利960萬港元。事成之後,韓某送給高嚴2萬美元,以示感謝,高嚴笑納。

1996年12月,褚時建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此事對高嚴沒有絲毫影響。褚時建被免職後,他繼續向紅塔集團的新任領導打招呼,讓秘書黃雨出面,購得7500箱香煙銷往香港。黃雨等人非法獲利400餘萬港元,高嚴從中拿了180萬港元。

調到北京後,高嚴除了擁有一套國家分配給他住的正部長級的住房外,還利用職權在北京佔用電力系統面積共計492平方米的五套住房。

高嚴逃亡國外後,中紀委查出,他的情婦幫他轉移、藏匿的港幣、美元,折合人民幣五百多萬元,還有勞力士牌手錶6塊,大量的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

第二,好色。
1995年,高嚴任雲南省委書記不久,在一次飯局上,結識了某電視台的美女主持人楊珊,兩人一拍即合。

高嚴向楊珊許諾:「我雖然不能和你結婚,但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之後,高嚴就開始著手為包養情婦而搞錢、車、房了。

1997年8月高嚴調到北京後,魂不守舍,三天看不到楊珊,心裏就發慌,他決定在上海設立「行宮」,與楊珊廝守在一起。

1999年至2001年,高嚴多次去上海治病。為了方便與楊珊淫亂,他要求下屬公司為他在高級賓館包租房間,每天食宿費高達1萬元,共花費84萬餘元。

2001年起,高嚴在上海佔用下屬公司花費三百多萬元裝修的一棟佔地558平方米、價值650萬元的高級別墅,並由該公司承擔管理費用。

此外,他還拿出贓款293萬元,在上海購買一套豪華住房,為兩人同居多設一個窩。

高嚴先後在北京、上海提供4輛高級轎車給楊珊使用。高嚴還給了楊珊大量人民幣和外幣,僅楊珊在香港的外幣帳戶就有高嚴送的10萬美元。

第三,濫權。
高嚴當了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之後,因色迷心竅,根本無意搞好公司經營,長期在上海遙控指揮。後來甚至懶得指揮,交由他的秘書黃雨代他發號施令。

2004年6月23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披露了對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情況。

審計報告稱,1998年至2002年,即高嚴任職期間,國家電力公司累計少計利潤78億元;因決策失誤導致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金額高達78.4億元,其中因個別領導人違反決策程序或擅自決策造成的損失或潛在損失32.8億元,佔42%;國有資產流失45億元。

高嚴對搞好國電公司沒有興趣,卻對利用職權讓子女親友「悶聲發大財」很上心。

高嚴的兒子高新元,199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政治學與行政管理系,後分配到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公司工作,不久去了澳洲。1997年和1999年,高新元在澳洲開了兩家公司,分別名為Jutan Development和Yutan Development。期間,高新元還在上海開辦上海潤城電器設備有限公司,並自任董事長。高新元在澳洲和上海開辦三家公司,哪來的本錢?

2001年12月,高嚴還安排他的兒子到新成立不久的上海國電投資公司掛職任總經理,利用這個職位在電力系統撈錢。

第四,奢華。
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2000年5月22日至24日,國家電力公司在武漢召開主題為「強化幹部管理、提高幹部質素」的人事幹部工作會議,會議由國家電力公司主辦,華中公司承辦。3天的會議,花了304萬元,人均2.4萬元。

國電公司總經理高嚴的住宿堪稱「國賓待遇」。為了他午休,專門為他在香格里拉大飯店安排了一套8000元/天的總統套房;還在毛澤東等領導人住過的東湖賓館花費6萬元安排了一套特大套房,並按高嚴的個人喜好和身材特徵,專門訂做了實木床,更換了床上用品,連抽水馬桶都是重新購置的。除華中公司保衛處的兩名保安外,還專門請武漢市公安局派了兩名幹警負責他的安全。

事後,又通過做假帳的形式,企圖掩蓋奢侈的事實。沒在華中電力賓館開一天會,卻在華中電力賓館發生了219萬元的會議費,加上在香格里拉發生的85萬元的會議費用,304萬元的費用被包裝得嚴嚴實實。

高嚴為甚麼能順利叛逃國外?

我認為,可能有兩個原因:

第一,江澤民根本無意查辦高嚴這樣的貪官。
2002年是中共高層的換屆之年,這一年的下半年要舉行中共十六大。當時,中共獨裁者江澤民已到了退休年齡,他最大的擔憂是:他退休之後有人清算他迫害法輪功的罪行,所以,他在繼續迫害法輪功的同時,心思全部都用在如何確保江派人馬佔據中共高層的關鍵位置,對於高嚴這樣有病的貪官,他根本沒有心思去監管。

第二,中紀委打草驚蛇促成了高嚴的外逃。
高嚴在上海養病期間,最初,還打電話親自部署國家電力公司的工作,後來,他對此漸漸厭倦了,就讓他的秘書黃雨代他發號施令。對此,國家電力公司的領導非常不滿。同時,有關高嚴任人唯親、以權謀私的舉報,也不斷匯聚到中紀委和有關中央領導手中。

2002年7月,中紀委開始向高嚴的秘書黃雨了解高嚴的問題。黃雨從雲南到北京,一直跟著高嚴「悶聲發大財」,肯定立即將這一情況向高嚴作了匯報。高嚴得知這個情況,立即警覺起來,開始做外逃的準備。

到了2002年9月,正當中共高層為爭權奪利鬥得熱火朝天的時候,他腳底抹油,溜之大吉了。

高嚴在任上「神秘失蹤」一個月後,在國外,有關高嚴失蹤的傳聞開始見諸報端。《紐約時報》的一篇報道稱,高嚴已逃至澳洲。

高嚴外逃人消息很快在境外傳播開來,並迅速反映到國內的股市上,一周內在香港上市的北京大唐發電和華能國際的股票下跌了11%,山東國際電源下跌6.7%。

結語

2003年11月26日,高嚴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04年3月,在華中電網下轄的河南、湖北等省公司,已由紀檢部門進行了例行情況通報,與會者有省級紀委官員,傳達級別直至地市級電業局。上述兩輪通報稱,「原國電總經理高嚴腐敗案已經初步查明」,但對其涉案細節沒有公開。

電力系統紀檢部門進行的內部通報中,對高嚴腐敗案的定性是,「背叛黨和國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額國家財產,對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負有直接責任」 。

高嚴之所以在江澤民的眼皮底下貪財好色,關鍵原因是,當時,江澤民不僅本人帶頭這麼幹,還放縱他的兒子江綿恆一連陞官,一邊「悶聲發大財」,放縱他提拔重用的一批高官這麼幹。

高嚴之所以在江澤民的眼皮底下溜之大吉,關鍵原因是,當時,江澤民把全國的610辦公室、公、檢、法、司官員,都用來跟蹤、盯梢、監控、拘捕、關押、酷刑折磨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以及專注於爭權奪利,根本無心監管他提拔重用的嚴重腐敗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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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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