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日)有3宗牽涉舒適堡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審訊。兩名顧客分別指舒適堡以不良手法營銷,以及療程「貨不對辦」等,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案件今日一併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舒適堡一方沒有代表出席,主任審裁官雷健文頒下「缺席判決」,直接判舒適堡敗訴,需要賠償近14.7萬元,另須付訟費。
3宗案件中,其中兩案的申索人為洪旭輝,被告為舒適堡(尖沙嘴)美容健美有限公司。另一宗案件的申索人為練韋銘,被告為舒適堡(荃灣)美容健美有限公司。3宗案件的被告均沒到庭應訊。
根據申索書,洪去年12月入稟,指他2022年10月24日在舒適堡購買兩個「被動式矯治脊柱療程」,涉款51,480元及50,820元。洪稱,舒適堡沒遵照口頭協議,療程貨不對辦,他曾向舒適堡反映,但對方沒理會,遂追討上述費用、信用卡分期費用6,000元及附加課堂訂金1,000元。
另一宗案件,練在今年3月入稟,指舒適堡在2023年10月14日及2023年12月17日,違反合約條款及以不良手法營銷,遂追討47堂課堂費用,總共涉款37,600元。
主任審裁官雷健文在舒適堡沒有派代表下,頒下「缺席判決」(default judgment),判舒適堡敗訴,需要向申索人洪旭輝賠償109,300元,以及向申索人練韋銘賠償37,600元。@
案件編號: SCTC50928/2023、SCTC50929/2023、SCTC1087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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