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2020年入稟控告《大公報》,於同年6月發表一篇標題為「亂港頭目謀『著草』 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的文章,抹黑黎智英擬棄保潛逃,內容誹謗,並要求法庭禁制《大公報》發布相關內容,下令《大公報》公開道歉和賠償。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

原告為黎智英,兩名被告為大公報(香港)有限公司和總編輯賈西平。賈西平目前不再任總編輯,庭上透露黎一方將會對賈中止提控。此外,黎智英有意在審訊時作供,同時亦申請案件由陪審團審理,然而《大公報》一方不同意。

黎智英一方引用《高等法院條例》,指凡在訴訟的任何一方申請時,除非案中要長期檢驗文件帳戶,否則原訟庭信納所爭論的是就永久或短暫形式誹謗申索等,須在有陪審團下審訊。其表示,本案除涉案報道外,黎智英只打算呈堂159頁文件,《大公報》則呈堂722頁文件,全部均是新聞報道、Facebook 帖文、政府新聞公告等,本案不涉科學或技術性的資料,相關文件容易理解,毋需長期檢驗。

另外,黎智英一方續指,黎智英是著名人物、受國際關注,而《大公報》也有眾多讀者,本案含重大公益。黎智英認為《大公報》惡意發布涉案字眼,明顯不是負責任新聞活動,故需要亦適合陪審團審訊。

《大公報》一方反駁,其抗辯方向概念複雜,亦需考慮涉案文件有否惡意和其影響,料聆訊需時10至12天,需要處理大量文件,且雙方有機會就判決上訴,避免陪審員遇到不解要自己搔頭思考,故不適合由陪審團審理。法官聽取陳詞後,將於本月內以書面頒布裁定。

案件編號:HCA1989/2020@

------------------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