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在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等,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案件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中一名衛生督察承認一項盜竊罪,將協助控方作證。

認罪的35歲被告劉承軒,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其中一個小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食安中心規定,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並須作妥善記錄。

劉承軒的認罪案情提到,廉署拘捕劉承軒並搜屋時,找回8件由小組購買、但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劉在警誡下承認,所檢物品均是檢測後剩餘樣本,並稱被告之一的陳映姍曾著小組內其他衞生督察,自行分享所剩樣本。

廉署調查期間發現,5名被告進行測試前已計劃挪用剩餘的食品樣本。事後廉署人員在5名被告的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意大利芝士、罐頭法式燉牛肉、西班牙罐頭海鮮及多款意粉。

同案其餘4名被告陳映姍(34歲) 、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及李俊禧(37歲),同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他們暫未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至11月6日再訊,全部被告續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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