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日(15日)在北角錦屏街處理家庭糾紛時,警員向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持刀男子開槍,男子送院搶救後最終不治。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今早(23日)接受商台訪問,質疑事件中警方對無行為能力人士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及合乎比例。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關注事件中警方對無行為能力人士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及合乎比例。資料圖片。(劉駿軒/大紀元)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關注事件中警方對無行為能力人士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及合乎比例。資料圖片。(劉駿軒/大紀元)

江玉歡說,由於監警會有很大機會調查事件,希望討論不應限於集中今次個案,而是牽涉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MIP)。她解釋,所謂「MIP」其實涵蓋範圍甚廣,當中包括自閉症、精神分裂、腦退化症等。

她表示,案件發生後曾看過一些文件,知道警隊在與MIP接觸有行為指標,對待這些人士要有耐心及尊重,「他們的溝通能力沒那麼強,有時會失去自制能力」,故此警方到場前,要對這些人士有充份準備,在溝通過程中亦要避免大聲說話等。

她又關注警員相關訓練是否足夠,並質疑事件中警員所使用的武力程度,「在普通法精神入面,要制止傷害發生,無論有沒有列明,都要考慮使用武力是否合理和合乎比例。」就今次事件,涉事家庭非首次報警求助,應該有類似紀錄。

她同時期望警方可以交代,警員在前往現場期間,有否用最大能力去了解病人。她又提到,各國就警員與MIP接觸有特定守則,認為香港也需要研究設立相關的守則或方案,以避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

根據初步調查,警方稱,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江玉歡表示,同意警察開槍的確有其守則,但對MIP開槍的守則卻「有些問號」,「如果警方很快出來回應這件事,我都好明白家屬內心會好傷心,這一點都可以理解。」她又提到,立法會在2018年曾跟進警方對MIP使用武力,認為這個議題值得立法會跟進,「到今時今日要再討論,值得再探討」。

蕭澤頤稱對方有無精神病均按指引行動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今日下午見記者回應事件,稱理解死者家屬的傷痛,警方深表難過,對他們致以深切慰問。至於死者兄長向警察投訴科投訴,蕭稱會公平公正處理。

蕭重申,警員使用不同武力及槍械有嚴謹指引,並就此定期訓練。警方初步檢視後,認為當時警員有按相關使用槍械的指引指出決定,港島總區重案組會儘快調查,之後會提交報告予死因庭,並提議死因庭儘快研訊。

被問到處理精神病患者時,警方有無特定指引及做法,蕭澤頤強調:「大家不要標籤精神病患者。對於今次事件,無論他有沒有精神病也好,我們遇到同樣事件,都會根據相關使用槍械及不同武力的指引作出回應、行動」。

死者家屬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外請願,表示無法接受警方行為。對於死者家屬質疑,為何警員有盾牌等裝備亦仍要開槍,及開槍是否可以瞄準手或腳,不致於致命。蕭澤頤表示,警員用槍械是希望儘快避免任何人,包括警員及其他人嚴重受傷甚至死亡,強調同事是根據相關指引作決定。@

------------------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