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今時今日,寫文章的,大部份心知肚明,有些話題,觸碰不得。不是明報副刊擔心的那一種,是指MIRROR,尤其有關姜濤與Anson Lo的。
寫偶像,大概不會犯下國安法,但讚好,會被反對勢力罵到狗血淋頭,批評,更慘,會被粉絲們無止境地圍攻。之前盧覓雪在電台節目說一句Anson Lo化厚妝,得到的待遇,已經是一次示範。
我也試過寫文章為姜濤護航,突然有無數新讀者衝出來留言賜like;有朝一日,我寫了一些歌迷們不太想聽的見解,即時收到海量私信叫我小心身體。除了儘量寵辱不驚,大概沒有甚麼可以做了,除非決定以後完全避開減少麻煩。
所以,最近當真還敢拿Anson Lo作為開玩笑對象,我是由衷佩服他們的勇氣。雖然,還是敗下陣來,有一個合理解釋之下,還要以道歉以刪片作結局。替他們難過。
先說清楚,我沒有認為Asnon Lo的粉絲們有任何問題。歌迷、影迷為偶像護航,天公地道,行為瘋狂,不理性,本是愛的展現。由我懂性以來,目擊譚詠麟的歌迷與張國榮的歌迷互相喊打喊殺,曼聯的球迷跟利物浦的球迷勢成水火,你說跟今天的狀況有沒有太大分別?我認為沒有。人性從來是這樣。變的,是客觀環境。
很記得一段往事:1986年,《最佳福星》上畫,當年還是年輕人偶像的譚詠麟,在電影中扮演「狗王倫」一角,經常要扮狗吠,引來無數譚詠麟的歌迷極度不滿。未有互聯網,但不斷寫信向娛樂雜誌反映及投訴偶像被醜化。洪金寶或麥嘉有沒有走出來道歉,跪低,把電影下架?沒有。翌年,譚詠麟甚至在《龍兄虎弟》及《江湖情》繼續扮演弱者角色。再之後,在《龍之家族》,扮演冷面有型殺手,反而變成笑點。
當然,你可以話,當日的譚詠麟不及今日的Anson Lo走紅,粉絲的殺傷力當然遠遠有所不及。如果,你認為剛剛推出《愛情陷阱》與《暴風女神Lorelei》的譚詠麟,不夠受歡迎,我也無話可說。那麼,為何今日粉絲的影響力會大幅度提升?
透過網絡,平民百姓的動員力巨大了,是一大因素。娛樂事業市場的萎縮,是另外一大因素。像《最佳福星》,得罪了譚詠麟的支持者,就假設他們全部罷看,但市場上還有大量非譚詠麟歌迷的觀眾願意購票入場。結果,電影還是收到2,300萬票房,全年第四。今日?就算Anson Lo的歌迷數量,未必及得上當日麟迷的一半,但以消費力計算,在整個市場的比重,可能是幾何級數的提升,話語權自然大得多。
所以,不要拿歷史來比較了。廖偉雄扮張國榮,把《愛慕》唱成《掃墓》,先不說張國榮的歌迷是否比較有幽默感,不會小事化大,就假設張國榮的歌迷也超級憤怒,你認為當日的TVB會不會放上心?娛樂雜誌甚至可以拿偶像們的醜聞出來致富,你有你鬧,我有我發達,誰怕誰?市場夠大,才可以容納到反Taylor Swift的Kanye West,市場不夠大,只會不斷道歉、不斷下架,然後不斷沉默。我們早早活在不可以說笑的年代。想堅持己見,認為自己沒有錯而受到千夫所指也死不讓步?不是不可以,但你要先賺夠可以足夠豪華渡過餘生的金額,就像J.K. Row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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