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依法偵查查明」,並移送到檢察院近三個月、卻遲遲未開庭審理的「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案在牆內被曝光。

北京司法局第一時間跨省威脅,給曝光這一案件的律師打去電話,表示要「探討曝光未決案件情況是否適當」。對此,大陸另有律師指出,這是毫無道理的,因為「幾乎所有媒體包括黨媒都曝光討論未決案件,幾乎所有的警方通報都是未決案件」。

除了曝光案子的律師遭到威脅,牆內很多報道也被刪,社媒上的相關話題也被禁止討論。但同時,「美殯儀館藏大量腐屍被判罰9.5億美元」的話題卻迅速登上了熱搜。然而,網民們並不放過,有人反問,「美國一殯儀館老闆私藏190具腐屍,被判支付受害者親屬9.5億美元」,按照這個標準,數千具屍體又該怎麼判怎麼罰?還有人一針見血地指出,這就是在「圍美救趙」。

看來,山西這宗盜屍案的幕後大佬很可能就是趙家人。太原公安局已查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認罰」的75個犯罪嫌疑人主要來自山西奧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山西奧瑞」)、四川恆普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肝臟病中心、桂林醫學院、桂林市殯儀館、平樂縣殯儀館、永福縣殯儀館,以及位於雲南水富市、重慶巴南區、貴州石阡縣、四川大英縣的四家火化場。而這些單位又都曾直接或間接地為山西奧瑞提供或處理過屍體。從他們的關係來看,山西奧瑞是主犯。

於是,被404的「鳳凰網風暴眼」文章問道,誰操縱了駭人聽聞的盜賣屍體案?回答如下:山西奧瑞公司佔股54.08%的最大股東、法人代表、董事長叢茂義,佔股45.92%的總經理蘇成忠,實際負責公司營運的李寶興這三個關鍵人物。然而,在另一些人看來,他們並非盜賣屍體這一黑色產業鏈的真正大佬。

多篇被404的文章指出,山西奧瑞是1999年,由位於太原、現隸屬於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成立的,經營範圍主要是「同種異體骨植入性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也就在1999年,這種大部份取材於他人骨頭的骨修復材料被劃為三類醫療器械。當時的山西組織庫,即山西省衛生廳批准成立的國內首家企業組織庫主任李寶興「以股份制形式組建並註冊了山西奧瑞」。2000年,該公司的異體骨產品是國內首個拿證上市的。中華外科學會、中華骨科學會也鼎力配合,與其合辦大型的骨移植研討會。此後,山西奧瑞就一路開掛,2001年產量超過15,000件,「較前幾年翻了五倍,2002年達到20,000件」;僅到2005年,其市佔率就迅速攀升至80%。

有如此背景和規模,在中共治下,沒大佬撐腰能行嗎?何止撐腰,這樣的公司說不定就是某些紅色家族、軍方力量的馬前卒。死人的屍體躺在殯儀館、火化場、太平間、醫院等公辦單位裏,沒人比中共官方更了解其數量有多大。不但覬覦活人的器官牟利,連死人的屍體也不放過。中共無視法律、道德、人倫,肆無忌憚地研製開發,把人體加工成工業原料投放市場牟利,這是中共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就下了紅頭文件鼓勵倡導的事。

中共國家藥監局的官網顯示,同種異體骨產品除山西奧瑞外,還有大清生物、北京運康恆業、湖北聯結、南京屹特博、上海安久等十餘家生產企業。山西奧瑞的大佬一旦被牽出,會有更多的大佬無處可藏。眾多高官啃人血饅頭、發死人財的吃相一旦被當眾揭開,搖搖欲墜的中共怕是承受不了。

此外,盜賣屍體怎麼看都是盜賣器官的延續。正是由於盜賣器官的猖獗,才帶動了相關產業。被404的一篇「財新」文章道出了其中的關鍵:被拿來售賣的同種異體骨來自骨庫,即組織庫,裏面的死亡供體本該是此人生前或家屬同意捐獻的,同時還得符合健康要求。比如,有全身或局部的活動性感染者、惡性腫瘤患者、性病患者、傳染性肝炎、愛滋病者、自身免疫疾病患者、中毒患者、長期使用呼吸機者、激素治療者、取骨部位存在病變或損傷者、死因不明者都「不能被選用」。有時還要求必須是18歲以上、年輕力壯的中青年人。

然而,針對需要同意捐獻的要求,山西奧瑞卻一直在「偽造遺體志願捐獻登記表、檢驗報告等材料證明其屍體來源合法性和安全性,並組織公司大部份員工在遺體捐獻登記表上假冒家屬簽字」。此外,該公司控制的火化場也一直在挑選「年齡在20歲至60歲之間、沒有疾病的屍體」。

這表明,遺體捐獻者寥寥無幾,器官捐獻者也就更難出現了。對家屬來說,死者身體都如此寶貴,更別提活人的器官了。腦死亡意味著還有救,家屬又怎麼肯輕易放棄?他們不下跪求醫生盡力搶救,卻立刻決定把家人器官捐出去,這種違背常理、常情的人又有幾個呢?

此外,「沒有疾病的屍體」能多到撐起龐大的人骨市場嗎?從火化場需要從死人堆裏精挑細選來看,找到合適屍體的概率並不大。為滿足龐大的需求,是否會有人鋌而走險,把健康的活人弄成一具屍體?這在中共治下的中國並非不可想像。牆內不一直有這樣的說法麼,有50%的利潤,資本就會冒險;有100%的利潤,資本就敢冒絞首的危險;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別忘了,在中國大陸,資本有權力撐腰,趙家人手握槍桿子、刀把子,怕甚麼法律?

一般來說,一個人是否有疾病,給人檢查過身體、收集過患者資料的醫院最有發言權。中共國的醫院敢不敢殺人取命,並以此牟利,此次犯下盜賣屍體罪的山東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肝臟病中心就很有發言權。該中心副主任李志強不但肢解過十來具屍體,將人骨取出賣給山西奧瑞,還與該院其他專家一起,活摘過法輪功學員器官。

中國大陸的器官移植數量已達全球第二,器官若不是人自願捐獻的,那麼活摘基本就成了盜賣器官者的最常用手段。海外「追查國際」已按獲取的證據進行過統計:到2018年時就至少有865家醫療機構、9500名醫護人員都涉嫌活摘過法輪功學員器官。這意味著,龐大的活體器官庫正是大陸骨庫的最直接來源。能活摘就能保證是健康的人體,醫生賣完器官、再取人骨賣給公司,既讓客戶放心,也能讓自己多掙一份錢。

在利益的驅使下,盜賣屍體在中國大陸或許早就成了產業。這表明,盜賣器官更是已成為流水線式的買賣。在這根鏈條上,每個參與其中的機構、實體,亦或是個人,都只是殺人機器上的一顆顆「螺絲釘」而已,真正發動這台機器、開足馬力對老百姓進行屠殺、宰割的,就只有中共。

盜賣屍體的案子一旦被揭開,活摘器官的罪惡也就藏不住了,中共幾十年如一日地迫害無辜、良善,最怕被清算。這大概就是這個政權最深的恐懼,也是它如今連最多只會判三年的盜賣屍體罪也不敢公開審理的關鍵原因。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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