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剛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下簡稱「保密法」),中共國務院公布修訂「保密法」的「實施條例」(下稱「保密條例」),新增「黨管保密」專門條款。分析認為,中共以「國家安全」為由,層層加碼打造更封閉政治黑箱,反映政權危機更深。

中共國務院22日公布6月已修訂後的「保密條例」將於9月1日起施行。中共司法部、國家保密局負責人表示,中共國務院自2014年開始施行該條例,這次修訂是「為適應需要」。據稱,此次修訂增加「黨管保密」專門條款,要求加強所謂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另外還明確網絡營運者對「保密違法案件調查和預警事件排查」的「配合義務」。

自2014年以來,中共頒布了一連串所謂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包括《國家安全法》(2015年)、《反恐怖主義法》(2015年)、《反間諜法》(2014年)、《網絡安全法》(2015年)、《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2016年)、《國家情報法》(2017年)、《數據安全法》(2021年)、《反間諜法》(2023年),以及修訂後於2024年5月上路的《保守國家秘密法》等等。而中共國務院最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則是為了保證《保守國家秘密法》的實施。

時事評論員李林一對大紀元表示,十年增加這麼多政權安全方面的法律和規定,而且這幾年中共還封殺了許多對外的窗口,包括總理記者會。這只能說明中共政權越來越危險、越來越恐懼。即使再增加措施,也無法去除中共最高層的恐懼。

李林一還說,這次的保密條例還強調對網絡營運商的監管,表明中共有了網絡防火牆及各種輿論控制工具之外,還不放心,還要加壓,這是進一步倒退,日後中國民眾要想獲得知情權更難,互聯網更沒有自由,中共的專制黑箱更加封閉和黑暗。

前北京律師、民陣加拿大主席賴建平早前也對大紀元表示,「因為中共知道一些人掌握了共產黨的秘密。如果它不這樣嚴加地防範,泄了密以後,它就會覺得自己馬上就會倒台,政權就沒辦法維持,它害怕、恐懼。」

今年2月27日,中共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5月實施。新保密法是對1988年制定、2010年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的首次修訂,包含了10項新條款,約三分之二的內容發生變化。新增加的「工作秘密」納入保密範圍以及增設離職「脫密期」管理。

大陸資產管理公司前首席合規官梁少華律師此前對大紀元表示,中共修訂保密法後擴大了保密法的適用範圍,「跟反間諜法的實施條例修訂一脈相承的,就是中共通過法律手段加強對公務員以及對核心的崗位的控制。」

他說,「在很多國家,國家秘密是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是商業秘密——它跟國家沒甚麼關係。(中共)國家越俎代庖地去規定這些東西,(中共)可能想通過這種方法擴大自己的管制範圍,可能把企業也管制起來。」

中國歐盟商會會長埃斯克倫德(Jens Eskelund)曾質疑中共保密法的修訂,認為不斷惡化的環境可能會趕走歐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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