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於6月28日發表《追查國際對中共大量活摘法論功學員器官國家犯罪的調查報告(調查時間:2020-2023)》,證實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仍在持續。

「追查國際」在報告中列舉了最新的證據,包括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張秀琴的證詞,她在彌留之際揭露自己被中共酷刑折磨及活摘器官的慘烈遭遇;日本經濟評論家菅原潮先生的舉證,他親眼目睹一位雙手雙腳肌腱被砍斷的二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供體;美國加州美籍華人陸樹恆的舉報,其親戚曾參與上海武警醫院不打麻藥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慘烈經過等等。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最早被曝光於2006年,一直被國際社會強烈譴責,至今此罪行仍在中國持續,原因何在?」

「追查國際」主席汪志遠向記者表示,原因在於中共要維護它的政權。一方面,上億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這和中共的「假、惡、鬥」的意識型態完全相反。中共認為把這些人消滅了,就去掉了隱患,同時它要殺一儆百,給社會造成威懾力。

另一方面,活摘器官帶來巨大利潤,一個腎移植賺50萬至60萬人民幣,加上紅包等其它費用高達一百萬,利誘人去做這種傷天害理的壞事。參與者還沒有風險,受國家保護而秘密進行,還會升官發財,被奉為「英雄」。他們自己知道在殺人,雙手沾滿血腥,但在強大的名利的驅使下,喪失理智地去做。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實際上是中共國家組織的一場戰爭,它(中共)靠殺人奪取政權,也靠殺人維護政權。對中共的後任者來說,保黨是第一位的,只要對鞏固政權有利,就會在背後支持。」

「針對活摘器官是國家犯罪行為,有人認為這可能是被中共高官默許的一種黑色產業鏈,但並不一定是國家組織的,怎麼看此說法?」

「這是一個很原則的問題,中共活摘器官絕不是黑社會或個人謀財害命的刑事犯罪,也不是一個地區或部門的刑事犯罪,它是由中共最高當權者江澤民下令,通過政法委、『610』系統操控整個國家機器和資源來進行的一場群體滅絕性的犯罪。」汪志遠說。

汪志遠解釋:此罪行涉及政府、軍隊、警察、武警、司法系統、全國的醫療機構,特別是軍隊的醫療機構等。「追查國際」有4個電話錄音,它們都直接證明了是江澤民直接下令活摘器官的;「追查國際」還電話調查了政治局常委、國防部長、軍委副主席、軍方總後勤部衛生部部長,他們都承認或指證了活摘器官之事。比如,(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就明確地講了,(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負責此事;(政治局常委)張高麗沒否認江澤民下令活摘器官一說。

此外,地方的政法委、「610」負責人也承認,從中央到基層有一整套的指揮系統在運作;全國軍隊、武警、地方的器官移植中心有45個主刀醫生、主任都承認有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還有證據證明在中國存在巨大的活人器官供體庫。

「這麼多證據說明:活摘器官是有整套系統指揮的,有巨大利潤誘導的,而且是把所有參與者和中共綑綁在一起的國家犯罪行為。」

截至2023年10月,「追查國際」發表了有關中共涉嫌活摘器官的調查錄音證據866個,其中直接承認、指證或說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錄音有66個。汪志遠希望人們看看「追查國際」於2024年6月15日發表的《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國家群體滅絕犯罪的直接證據》。

「當年被希特拉殺害的猶太人有6百萬人,人們一開始都不相信會如此大規模地殺害猶太人。連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本身也是猶太人的費利克斯法蘭克福(Felix Frankfurter)也說,『我無法相信這是真的』。當美國士兵解放集中營時,被那裏的真實慘況驚呆了。之後國際社會通過聯合國相互約定將『永不再犯』,然而六十多年後,中共又開始了大屠殺,並持續至今二十多年。」

 

「在新報告中提到證人的證詞說活摘器官時不打麻藥,此說法可信嗎?」

 

汪志遠說,「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證明這種說法是可信的。以前人們都認為不打麻藥受害者會本能強烈掙扎,全身痙攣,會影響器官摘取等等。」

但「追查國際」掌握的證據並非如此。

美籍華人陸樹恆曾告訴汪志遠,他的親戚周清,當年64歲,任上海市普陀區浦東醫院婦產科主任,後任上海宛平醫院院長,曾親自活摘過法輪功學員器官。她說活摘器官時是不打麻藥的,法輪功學員痛得慘叫,太恐怖了,讓她晚上做惡夢,就不敢再做了。問她為甚麼不打麻藥,她說麻醉不是每個地方都可以用,需要的地方不能麻醉,才能保持臟器的品質。

2009年12月12日,「追查國際」曾公布了遼寧省錦州市的一名活摘現場持槍警衛目擊一宗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案件的部份證詞。他說,在瀋陽軍區總醫院15樓的一間手術室內,他親眼看到兩個軍醫將一名三十多歲的修煉法輪功的中學女教師,在沒打麻藥的情況下,活生生地摘取了她的心、肝、腎器官。

警衛說,先摘的是心臟,當時剪刀對著心臟血管一下去時,女教師就抽搐,非常可怕,然後發出撕裂的聲音,啊、啊、啊⋯⋯ 就一直張著大嘴,睜著兩個眼睛。

「追查國際」的最新報告裏還列舉了中國醫師鄭治向媒體曝光的例子。鄭治曾於1994年在瀋陽陸軍總院泌尿外科實習,一次親歷了那裏活摘器官的慘況。當第一個腎臟被取出來時,他扶著供體的身體,不讓他亂動,那人在顫抖。器官取出後,那個人還在抽搐。因為怕他彈起來,鄭治等人被命令用腳踩住他。那人在地板上一直扭曲著,非常痛苦。這個例子也說明,當時供體沒有被打麻藥。

曾身為主任醫師,行醫數十年的汪志遠說,「因為麻藥會抑制器官的功能,影響器官移植後功能的復甦,甚至可能導致移植失敗。當器官被切取時,會中斷血液的循環,麻藥會存留在器官組織內,持續地抑制器官功能,特別是在器官組織缺血缺氧的情況下,麻藥對組織細胞的影響更大,會給器官功能復甦造成嚴重的障礙。」

「正常情況下,摘取器官是不需要麻醉的,因為,無論是事故外傷死亡,還是因病搶救無效死亡,供體人都應處於腦死亡狀態,是沒有知覺的,無需打麻醉。但是邪惡的活摘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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