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日(27日)討論中電今年首4個月合共發生了5宗電力事故,環境及生態局建議應就重大電壓驟降事故設立懲罰方案,但議員意見不一,有人認為很難確定事故是中電的責任還是外在因素所造成的,懲處不公道;亦有人建議除了罰款之外,應向被困在升降機的人提供一千元的電費券。

環境及生態局和機電工程署提交到立法會的文件顯示,5宗電力事故分別為1月1日青衣牙鷹洲街變電站電力事故;1月7日青衣長安邨安湄樓電力事故;3月19日元朗凹頭導引線下垂事故;3月30日輸電系統電壓驟降事故;及4月6日輸電系統電壓驟降事故。

在5次電力事故中,其中3次涉及到電壓驟降。而3月30日和4月6日的兩次事故分別由山火和雷擊引起;1月1日在青衣發生的事故是由於絕緣層的效能下降,導致電纜終端出現短路故障並引發霧煙;1月7日在青衣長安邨發生的電力事故是由於電纜接頭物料老化,防水功能失效導致絕緣層破損;3月19日元朗凹頭的導引線下垂事故則是由於承辦商的人為錯誤。

中電總裁羅嘉進在會議上對電力事故引起市民關注及不便致歉,聲稱中電將會跟進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例如,對整個電力系統進行全面檢討,包括資產管理、維修保養制度、承辦商監督等,並將委任獨立專家小組協助審視相關工作。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表示,電壓驟降事故導致大量升降機被困事件,社會各界均有意見認為中電應該對事故負責。因此,當局建議對重大電壓驟降事故設立懲罰機制,並將其納入與中電現行的《管制計劃協議》的懲罰機制,目前中電仍在考慮中。

田北辰倡向被困升降機市民派電費券

經民聯盧偉國不同意政府就重大電壓驟降事故設立懲罰機制,因為很難確定事故是由於中電的責任還是外在因素所造成的,懲處不公道。他認為政府不應該那麼「民粹」,以為懲罰就能解決問題。自由黨易志明也不同意設立罰則,因為有些問題是無法避免的,重要的是要儘快實施改善措施。

實政圓桌田北辰不認同加入罰則是無意義的,因為人為事故必須要有罰款。他建議每次人為事故導致電壓驟降,應該罰款1萬元,並向被困在升降機的人提供1千元的電費券。田又建議,中電應該資助全港的電梯安裝升降機自動拯救裝置。

機電工程署副署長陳柏祥認為,大部份受電壓影響的升降機主要是較早期配備電子控制櫃的款式。目前全港有大約7.3萬部升降機,其中大約5.1萬部未配備「電壓驟降後操作」或「自動救援裝置」,如果舊式升降機要安裝相關裝置,需要數十萬元。

有議員建議中電資助大廈更換裝置,羅嘉進回應指,正在與電梯業界、物管業界和政府部門等進行商討,積極探討最佳緩解方案。他表示,中電專業團隊有提供免費諮詢服務,為客戶建議合適的設備,過去3年已經接觸了百多個屋苑,討論出現電壓驟降的過渡方案,近半數客戶已採納建議的電壓驟降過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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