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鄧鏡波學校時任教師,2022年因學生欠交功課並在多次提醒不果後,記該學生的缺點,該學生姨丈投訴教師行為不當,校方調查後裁定投訴不成立。教育局去年發警告信指教師專業失德,可能取消教師註冊資格。老師質疑教育局程序不當,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局方的決定。

申請人為郭潤同(譯音),答辯人為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入稟狀稱,有逾6年註冊教師經驗的郭潤彤,曾於鄧鏡波學校任教中五化學科。

事發於2021年,因應疫情肆虐,當時的鄧鏡波學校於2021至2022年學年,透過「Google Classroom」進行網上教學。5月時,郭要求學生就小測改正錯誤,涉事方姓學生沒改正,被視為遲交功課。同年11月,方姓學生沒準時交關於有機合成的工作紙,郭透過「Google Classroom」程式留言提醒不果,視方再遲交功課。2022年4月,郭以欠交功課為由,記方姓學生缺點。

該同學則回覆「我好似冇返學,冇做到quiz」,和「你冇派比我」。郭翻查紀錄,發現方在測驗當日沒缺課。及後該學生的姨丈、即東華三院吳祥川紀念中學校長黃振裘,多番投訴郭,指該學生沒有出席課堂。當郭回覆紀錄顯示學生有上課,黃則改口,指郭遺失學生的試卷,和拒向學生派發作業。黃振裘亦分別向鄧鏡波學校、該校辦學團體、教育局和平機會投訴事件。

校方調查委員會於2022年6月完成調查,裁定黃振裘對郭潤彤的4項投訴不成立,包括遺失試卷和沒補發功課等,另有一項投訴不適用。並形容郭潤彤是一位備受學校和學生讚揚的教師,以積極態度表達對學生的期望。

根據入稟狀,郭潤彤已轉至另一學校任教,於2023年6月收到教育局發信,指郭處理該事件不專業。至今年1月,局方向郭發出警告信,並指若郭重犯,或會被取消教師註冊資格。郭潤彤質疑,教育局立場和校方處理投訴的結論完全相反,涉及程序不公,要求法庭推翻局方決定。

案件編號:HCAL 67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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