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校女教師譚玉芬被指於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在Facebook發表不當言論而被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去年10月9 日,她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公務員事務局的革職決定涉嫌程序失當,不恰當干預她的言論及表達自由。高院今日(11日)舉行聆訊,她的代表律師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革職懲罰並不相稱。

本案申請人為譚玉芬,由大律師黃宇逸代表;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由資深大律師陳浩淇代表。

去年的入稟狀透露,申請人自1995年起成為公務員文憑教師,2015年至2019年在賽馬會官立中學任教。2019年6月中至9月初,申請人被指在Facebook發布不當言論,有違教育專業守則,並在2022年1月4日至6日舉行紀律聆訊。

2022年10月,紀律聆訊委員會指申請人未符合教師標準,令政府名聲受損,裁定她行為不當。2023年7月,公務員事務局去信申請人,指考慮她的不當行為的嚴重性、其背景及求情後,決定引用《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0條將她革職,她同時無法享有退休福利。

黃宇逸大律師今日在庭上首先引用法國哲學家伏爾泰的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他指出,被投訴的Facebook帖文由譚玉芬的私人帳戶發出,該帳戶與教育工作無關,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並非「KOL」(意見領袖);而相關帖文的內容關乎公眾利益,如果這種行為屬不當而被革職,或會造成寒蟬效應。

黃宇逸強調,涉案Facebook帖文遠遠未達到仇恨或煽動暴力的門檻,批評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份干預言論自由。例如,「黑警開OT 警嫂玩3P」帖文配上卡通圖片,有一個代表警察、戴頭盔的人揮棍毆打代表示威者的倒地流血人士,「黑警」指濫暴警員,而並非泛指所有警員,而成年人均可私下參與「3P」(三人性行為),並非猥褻之舉,帖文只是在嘲諷警方。

黃指「黑警死全家」字句是用來宣洩憤怒,情況好像粗口「fxxk you」,字面意思並非發言者的真正用意;帖文「差佬一係自己仆街受傷,一係俾隊友打傷。#究竟受咩訓練㗎 #每年出幾多錢糧 」反映譚玉芬質疑警方訓練的成效,以及公帑是否用得其所;帖文「616百萬行 Slogan:暫你老母!明天港島見」是呼籲朋友參與合法的民陣遊行。

黃又稱,言論自由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可讓市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只可以在有必要時設限,而限制亦不應該超出必要的範圍,而今次紀律研訊會在譚玉芬提出司法覆核後才披露革職理據,並不合理;重申譚玉芬在學校教書時沒有任何不當言論,革職懲罰並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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