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將在8月推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早前就垃圾徵費向環保署提問30項問題,她今日(8日)在社交媒體貼出署方回覆,並指當局多年嘗試推動垃圾徵費未果,「今時今日若想揠苗助長並非易事」。政府應通過「先行先試」找到問題,對症下藥、科學決策,才能找到推動垃圾徵費的最好方法。

就曾經引起市民關注、在棄置地拖棍時因為未能塞入指定袋,要貼上價值11元的標籤貼紙方能棄置,環保署稱現時有不少地拖棍的手柄可伸縮,或是以塑膠或金屬製造,把地拖頭拆出後可以分開回收。地拖頭則可用較小的指定袋包好然後棄置。署方並進一步指,市民在購買日常用品時可考慮有關產品的設計,以配合減廢回收,亦指出有屋苑會為這些不常棄置的「另類垃圾」安排收集點,用大型指定袋收集,再一併棄置,認為是可行方法。

至於對嬰兒及有需要使用尿片者,政府會否有額外津貼,署方亦未有直接回覆,重申垃圾徵費是鼓勵市民進行源頭分類,回收和減少廢物,表示現時的收費水平下,一個三人家庭在進行分類回收後,預計每月需約30元。另外為照顧經濟有困難人士,會向綜援受助人和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津貼。

建議每日用0.3元指定袋棄廚餘或回收

對於部份市民或為了慳錢,幾日才丟一次垃圾,可能造成衛生問題,環保署認為,造成衞生問題的垃圾主要是廚餘,建議市民可以用較小的指定袋,如售價為0.3元的3公升指定袋,每天棄置可能造成衛生問題的垃圾,在減少費用的同時保持衛生。如居所附近有收集廚餘的設施,也可以每天回收。

至於市民丟棄「四電一腦」,是否還需貼上標籤?環保署回應市民在購買「四電一腦」時已經支付了回收處理費用,法例規定電器銷售商必須為購買「四電一腦」的顧客安排免費除舊服務,為顧客上門移走一件同類的舊電器,市民亦可以預約免費上門收集廢舊「四電一腦」服務,或送至「綠在區區」收集點,毋須貼上指定標籤。

假如市民在公園進食外賣飯盒後,能否將飯盒等廢物直接丟入公園的垃圾桶?環保署回應市民仍可以在垃圾徵費後,如常把於街上產生的隨身小型垃圾(如外賣飯盒)棄置於公共地方(包括公園)的垃圾桶內,毋需事先以指定袋包妥。

棄家居垃圾在外 環保署:物管公司應管理

至於市民若將家居或日常垃圾丟進外面的小型垃圾容器或廢屑箱,會否構成違法?署方指若物管公司發現這些小型廢屑箱被濫用,應從管理角度向居民或大廈使用者解說和處理。

對於部份違規行為,例如市民在不知情下使用冒充的指定袋,會否違法,環保署回應市民只要從獲授權的零售點購買指定袋或標籤,便無須擔心買到偽冒的指定袋,「政府會重點在源頭打擊供應和售賣偽冒指定袋的行為,不是市民」。

管理費因垃圾徵費大幅增加 環保署:對收費有疑問可聯絡物監局

江玉歡引述有私人屋苑居民投訴,管理費因垃圾徵費大幅增加,問當局如何規管。環保署回應,與物監局合作制訂「處理垃圾費用估算範本」,供私人住宅物業的業主組織、業戶或物管公司參考,若他們對物管公司的收費有疑問,可聯絡物監局尋求協助。

署方又指,早前與物監局共同製作「物管業推行垃圾收費準備工作」清單,建議物管公司先與持份者商討垃圾徵費的執行細節並達成共識,包括攤分費用安排等。環保署指已進一步改善清單,並要求物管公司盡快與業主組織,就管理費用達成共識,及落實與垃圾收費相關的時間表。

另外,針對物管公司擬就棄置大型垃圾收取垃圾收費以外的費用,物監局已發信予所有持牌物管公司,提醒它們應按其發出的《一般操守守則》規定,向業主組織/業主/客戶交代其就有關垃圾收費安排收取業戶費用的計算方法。

環保署並表示,據海外經驗,市民一般需要3至5年逐漸養成新的廢物棄置及回收習慣,所以政府預期本地廢物棄置量的減幅和回收物數量的增幅,在這段時間也會逐漸變化。環保署計劃每半年公布有關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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