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一共7人,「由原告變被告」,被控在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今日(25日)在區院進行第36日審訊,控方指當時閘外沒有水喉,僅閘內有,指射水是「一個攻擊性行為」。次被告庾家豪不同意。

次被告庾家豪今日進行控方第4天的盤問及辯方覆問。控方在庭上播放當時閘內有人射水的片段,並指庾家豪拾起水喉,放在側邊是便利付費區內的人與閘外人對抗,又指射水是攻擊性行為,庾表示當時閘外有人打人,「可以係對抗」,但否認是主動攻擊,亦不同意「攻擊性行為」的說法。

控方引述片段,詢問庾是否聽到有人喊「拉住兄弟」,庾稱並未特別理解,他的焦點是看到有人被打。控方繼續追問,是否聽到有人喊「拉住兄弟」,故上前拉住拿住喉管的人。庾表示不同意,指自己的動作與喊叫無關。

法官指出片段顯示,一名持水喉的人「主動出擊」,並着庾重看片段。庾看完後稱自己無法確定該人是否主動出擊。控方又問閘內有人「攻擊」閘前的白衣人。庾則指是阻止白衣人打人,不同意是攻擊。控方質疑庾是否是黑衣人群體中的一員。庾否認。控方又質問庾是否「勇武派」,他亦不同意。

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岑頴欣代表。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李百秋、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鄭凱霖、大律師周慶澎、大律師黎建華、大律師曾敏怡。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及另外6人,包括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7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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