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一共7人,「由原告變被告」,被控在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案件今(20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33日審訊。次被告庾家豪繼續作供。控方展示現場片段,指庾招手向白衣人說「嚟啦,come on」,是表現兇惡;庾解釋是為展示不怕事,並稱當時在場的有自己女友、老弱婦孺,廁所中有受傷的女子,認為自己不能掉頭跑,「我要做返一個男人應該做嘅嘢」。他又指不同意與閘內的人共同行動。

庾家豪先繼續由辯方主問。庾表示,自己下車後發現白衣人在大堂開始襲擊,之後他逃上月台進入車廂,但白衣人到場襲擊車廂中的人,自己當時感到「好絕望」、「感覺好似恐襲」,現場有很多小童及女士,有人不斷大叫不要打,但是白衣人仍繼續打人。

列車於11時13分駛離元朗站。辯方問到當時車廂內的情況。庾回應,當時有乘客安撫哭泣的女士、小朋友,亦有乘客為傷者包紮。另外有住在元朗的乘客商量如何回家。

庾之後在兆康站下車,同女友會合。他稱自己曾被白衣人打中頭,但因無流血,故沒有去醫院,直接回家。他並稱,完全不認識其餘被告,知道林卓廷是立法會議員,但不認識他。

付費區內人穿雜色衫 無人戴「豬嘴」等裝備

庾在林卓廷一方盤問下,確認案發時元朗站付費區內的人穿著雜色衫,他沒有看到有人戴「豬嘴」(防毒面罩)、盾牌、護膝、護肘等裝備,或有橫額。法官陳廣池問,當時有無人與庾一樣,在參與港島遊行後入元朗,庾回應無辦法知道。庾又同意車廂中的人是抵擋白衣人襲擊,沒有還手,「佢哋瘋狂咁打,只可以擋」。

說話大聲以示不怕白衣人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岑頴欣之後盤問庾。岑稱根據片段,庾當時邊招手邊向白衣人說:「嚟啦,come on」,指庾當時「睜大眼」,庾稱自己眼睛的大小一向如此。控方並指出當時庾的眉毛「似乎向上挑起」,庾回應平時說話時面部會有郁動。

庾並解釋,當時自己一定不是平時的狀態,因為白衣人恐嚇付費區的人,庾並指出,當時招手是表示「叫佢(白衣人)夠膽(就)過嚟」。

陳官加入提問,問庾當時的面容「好似好興奮?」,並興奮到要女友推開,但庾撥開女友,庾不同意,並表示該女子並非自己女友。

控方質疑庾當時是說話大聲,要嚇對方,庾解釋要做個姿勢,表示不怕一群白衣人。

不同意控方稱留守是增加聲勢

對於庾曾供稱「大家保護大家」,控方問庾是否不會一個人對抗閘外20至30個白衣人,庾回應如果自己一個就轉身跑,但當時在場的有自己女友、老弱婦孺,廁所中有受傷的女子,「我唔可以轉身跑囉,我要做返一個男人應該做嘅嘢!」

但是此話引起陳官質疑「你有少少性別歧視」,認為「女人都保護到人」。

控方又問到,庾是同其他人一齊對抗,形容當時閘內有人行前,是「一個群體共同行動」,一同叫喊、留守是互相壯膽、增加聲勢。庾表示不同意控方的說法,認為並非「對抗」而是大家互相保護,亦不認為閘內的人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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