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發言人勞倫斯(Jeremy Laurence)周二(3月19日)表示,香港政府極速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將公民的自由言論與和平集會等合法行為定義為犯罪,這標誌著香港人權保障制度的倒退。

勞倫斯在視像講話中說,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對「23條立法」中的許多條款不符合《國際人權法》表示嚴重關切。

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指出,「該法案中定義寬泛而含糊的條款會導致一系列受《國際人權法》保護的行為被定罪,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自由以及接受和傳遞訊息的權利。這種模糊性令人深感不安,因為它有可能被濫用和任意適用,包括針對持不同政見者、記者、研究人員、民間社會行動者和人權維護者。」

聯合國和人權高級官員強調,「對於至關重要的公共利益問題的公開辯論,該立法很容易導致自我審查和對合法言論及行為的扼殺。如此重要的法律,對人權有重大影響,卻未經全面審議和有意義的諮詢而通過,這是香港人權保障的倒退。」

香港「23條立法」於周二通過後,將在3月23日正式生效。

中共當局曾在2002年至2003年推動「23條」立法程序,但在引發了香港逾50萬民眾上街抗議後,該法案一度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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