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上月底起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展開僅一個月的諮詢。在英港人團體「時代公民教育平台」香港時間16日在網上舉行「23條全面睇」論壇,探討立法對香港未來的民主、公民社會、新聞界等發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認為,23條是比國安法的規定更具操作性的政治工程,控制社會的不同層面;但仍然勉勵港人在「夾縫」中尋找空間。

論壇主持、社會政策及公共行政學者鍾劍華表示,23條諮詢上月底推出,兩星期以來,社會、傳媒上的討論相當少,連律政司司長袁國強6日也稱聽不到反對聲音。論壇的兩名嘉賓,均分別在2003年,積極參與當時特區政府就23條立法的討論,包括民主黨前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與在英港人團體「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

李永達直言,今次立法諮詢是「獨裁政府走過場式」的國安法例工作,他自己沒有甚麼期望。他認為,在《港區國安法》下,如果講反對意見,甚至在街頭聯署,相信會被警方國安人員問話,直言現時的做法只是「假諮詢」、做戲,政府並不想有反對意見出現。

李永達以國安法之後的遊行集會來說,跟2003年搞集會、遊行反對23條的活動來比,「幾乎肯定警務處不會批准,我沒有甚麼寄望。」

今年1月13日,社運人士雷玉蓮與兩名朋友在彌敦道遊行,爭取政府增設弱智人士宿舍。由於只有三人參與遊行,因此不需要警方事先批准,但全程有至少10名便衣警員開路和跟隨。

沒有法治談立法諮詢 沒有意義

《基本法》23條訂明香港應就國家安全自行立法,李認為此憲制責任未訂明何時要立法,「2046年立都得」,民主派的共識是在香港實行民主後,方就23條立法。

李永達指出,國安法例很多國家都有,但是在西方民主國家,法治並非等同法律。法治是整體概念,法律條文清楚外,亦尊重人權,並有清楚的民主監督機制、新聞自由、公民社會。他認為,現在23條的諮詢,不是建立在「法治」基礎上執行法律。

蒙兆達表示,現在香港沒有反對聲音,當權者為所欲為,對政權來說,「還不是(立法)最佳時機?」當初訂立《基本法》予香港就國安自行立法,相信是基於「一國兩制」,無謂增加港人的疑慮及恐懼;但是人大常委會強行在2020年6月通過《港區國安法》,繞過本港的法律程序,他認為現時再為23條立法,是「多此一舉」。

進一步將香港推向極權

蒙又表示,在《港區國安法》訂立3年半後,再搞23條立法,本質上與國安無關。他指出,3年半來見到當局並非保護國家安全,而是保護政權的安全。以「國家安全」為藉口,大規模拘捕200多人,來自政界、新聞機構、學生組織等,只要是爭取民主運動的成員,不論政治光譜,均「一網打盡」,本質上是以國家安全為名,清除異見份子。

他認為現時擬定23條立法的條文更細緻,將國安概念滲透到社會每一層面,比國安法的規定更具操作性,「去到社會上不同的細胞組織,去到境外團體、網絡控制」,是以國安為包裝的「政治控制」工程,將原本已經被國安法弄得體無完膚的香港社會,進一步推向極權。

蒙兆達:政府不再掩飾 以言入罪已成真

蒙兆達表示,1997年主權移交後,期望《基本法》能夠保障自由與法治,但是寄望不斷破滅。2003年,政府想強推23條立法,觸發50萬市民遊行反對,之後市民一波又一波爭取雙普選,顯示香港人明白了,在專制政府管治下,如果沒有雙普選,法治倒退、自由萎縮,原本有的也不能保存。「這並非靠《基本法》、一國兩制這些虛假的承諾能夠給予我們,而是我們自己透過人民的力量去爭取」,故有愈來愈大規模的政治覺醒與爭取。

蒙回顧,2003年立法期間民間已經質疑23條會以言入罪,葉劉淑儀曾經在一場研討會上為23條站台,「放長雙眼睇啦各位,葉局長冇呃你哋㗎(各位眼光放遠一些啦,葉局長不騙你們的)」,聲稱沒有問題。但是國安法通過後的3年半以來,政權就不斷以言入罪,市民沒有煽動暴力,卻因為履行言論自由被捕、監禁。現時的諮詢文件並無掩飾,明確「煽動暴力或使用暴力,並非入罪的必要條件,甚至行為引致的效果並非最重要」,而是是否有企圖違反國安。

到目前為止的相關國安案件中,政權也已經以「意圖」起訴市民,並有100%入罪率,「怎能夠相信獨裁政權下的承諾?」。

立法後民間團體獨立自主成疑

23條擴大對社團的定義,涵蓋非正式的組織,涉及合作社、公司董事會、學校校董會等。警隊對監管下的社團,有權要求交出其所有內部文件,「沒有任何私隱可言」,亦不會顧及社團的自主性。

鍾認為,結社自由是公民社會的重要支柱,是擁有不受政權侵犯、獨立於政權的政治空間。但社會上所有組織在政權監視下,「到底還是否存在民間團體運作的獨立自主性?這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他又認為,2003年政府收回草案,當時公民社會中多個團體均向政府發表意見,當時的諮詢是公民社會參與的過程,並促成50萬人上街反對。

23條立法後,公民社會是否完全會被扼殺?蒙兆達認為,國安法立法後的寒蟬效應明顯,最少175個公會在政治壓力下解散,例如教協、職工盟;餘下的親建制工會,除了出賣港人的民主權利、附和官方看法,甚至提出更保守的政制方案。

民生議題上,親建制工會因中共「繁榮穩定」路線,不搞罷工;並在政府犯錯時「小罵大幫忙」,當政權利益與工人利益有矛盾時,這些「工會」只能站在工人的對立面。

堅守信念 香港人沒有放棄

蒙兆達強調並非對人民、公民社會絕望,而希望亦非由政權賦予。他指出,不能漠視仍然有很多在香港、離散海外的人,均在做出努力希望帶來改變,「我們沒有放棄」。香港主流的人沒有附和政權,例如不參與選舉,令投票率破新低,又繼續嘲諷官員,令人見到港人仍然有反抗意志,在限制下仍然敢於表達。

他又說,相信立法後政府會加強監察、打擊香港與海外團體的聯繫。諮詢文件提到的「在境外成立『影子組織』」,他認為並非針對外國政府,而是流散海外的港人。他對於香港人來說,認為堅守信念重要。

「國家機密」定義更大 新聞界受限

李永達補充,政府現在不僅害怕政黨、工會,「連社區團體都恐懼」。他舉例,以往的互助委員會,七、八成都是親建制,民主派努力下只有兩、三成比較親民主派。但是由於互助委員會由居民民主選舉,政府害怕出亂子,故取消互助委員會,改成「關愛隊」,成為百分百中共棋子。

「見微知著,所有除了中央性的,例如職工盟那麼大規模的一定搞死你,民主黨不搞死也遲早『陰乾』你。其他環保團體、關注平等權利、非政治團體,它(政府)都驚(恐懼)。它(政府)連『見山書店』都驚(害怕),就是因為會凝聚人」,故用盡方法令它消失。

李亦擔心,當局在是次立法將「國家機密」定義得更大。連做第四權監察的記者和報紙,都全部綁手綁腳。新聞記者並不知道何謂「機密」,經濟數據等亦被劃在「機密」中,日後唯有「新聞處登甚麼,我寫甚麼,『免死』」,如此「香港新聞界與《人民日報》會越來越相似,那麼香港的生活狀態與上海有甚麼分別?」

他認為,公民社會在新聞界支持下才活躍,否則即使不再打壓公民社會,亦會因為缺乏真實的新聞報道,而無法監察政府,公民社會就變得與香港市民脫節。

建制派民主派曾有共識 在普選之後才考慮23條立法

鍾劍華指出,2003年港府撤回23條草案後,社會的基本論述,是在「合適時機」方會再推行。當時包括建制派在內的理解,是在等待解決雙普選問題後。

不過香港的選舉制度已經被中共篡改,普選無期。

《基本法》68條訂明,香港會循序漸進實現普選,也是憲制責任,在23條立法後,普選是否機會渺茫?李永達說,2014年6月,中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當時民主派已經說明,白皮書是給香港假的普選制度,香港人在框架下的選舉,是限制候選人的,「一個譚耀宗,一個梁振英,你去選」。

李永達續指,到2020年,港府押後立法會選舉,並在之後實行新的選舉安排,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均引入提名門檻等限制,例如「三會」、提名委員會審查等,「即使沒有新的23條(立法),我已經對普選沒有寄望。」

他坦承自2014年後,「在我心目中,除非中國有大的、制度性的改變,否則香港很難有普選」,這是很現實的問題,獨裁的政府很難容忍地方政府有民主,因為後者有示範作用,引發大陸其他地方的疑問,故擔心香港有一人一票普選,此狀態下「有沒有23條立法,普選的問題已經了結,其實是沒有了」。

不過,《基本法》68條仍然存在。李永達稱,中共的憲法亦規定有言論、集會、組織工會自由,「寫是這樣寫,他(中共)不做,或做了扭曲的,或『有中國特色的民主制度』,俗點講,你吹呀?(你奈我何?)」他並不認為在中共制度下,會給予香港人民主。

政府公然違反國際公約

蒙兆達稱,他的組織曾經向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委員會發表意見,他亦曾出席聽證,委員會促請廢除國安法,並認為其與煽動罪都牴觸國際公約;但是港府漠視聯合國專家的意見。他批評,政府更進一步搞23條立法,可見港府倒行逆施,公然違反國際公約。

是次政府在23條立法諮詢中,特別提到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自由「並非絕對」,是可以「為達致保障國家安全」等情況下,根據法律作出限制,並推論國安法與23條立法「沒有問題」。

蒙兆達反駁政府的說法強詞奪理,指公約中雖然有相關條款,但是限制本身不能牴觸公約,否則所有的限制都能合理化,「公約要來幹甚麼?」

李永達表示,中共亦有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但是沒有實際立法,限制政府,故是「虛招」、「走過場」。

李永達仍寄望大律師公會發聲

距離諮詢完結不足兩周,李永達說唯一的寄望在於大律師公會,雖然他認為其主席杜淦堃對23條立法的回應比較軟弱,覺得大律師公會應該嚴肅處理,「在等他們的回應」。李說理解其他市民的處境,太高調或會被人「找麻煩」,希望市民用合適、安全的方法,「有需要回應便回應,無需要回應就不回應」。

蒙兆達則表示,特首李家超早已表示社會就23條立法有共識,認為政府諮詢是一場戲,市民要面對現實,但視乎用甚麼態度面對,但他見到港人仍然有反抗,勉勵港人在夾縫中尋找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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