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即使我已支付車費,卻因應用程序出錯無法展示有效車票,這種情況下的責任歸咎於誰?

兩地公共交通付費的理念

任何曾在德國旅遊過的人都會注意到,香港和德國在交通支付方式上有著根本的差異。在香港,乘客在進入地鐵或巴士的瞬間即需付費,而這一過程,可通過「八達通」完成,這種非接觸式支付方式,顯得極為便利。然而,在德國,由於每個地方的交通系統都有所不同,要建立全國性統一的電子支付系統,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因此,乘客都需要在乘車前購票,並以不同的方式確認車票有效。

由於缺少閘機,在德國理論上任何人都可以進入公共交通工具。為了篩選出未支付車費的乘客,德國交通工具上偶爾會出現驗票員,檢查乘客是否持有有效車票。如果無法出示有效車票,除了需補交車費外,還將面臨一筆不菲的罰款。

早前德鐵推出的每月49歐「德國通」月票,自然亦屬於需要查核的車票種類之一。

被查票的不愉快經歷

幾年前,我曾透過一篇博客文章分享了自己在德國被查票時的不愉快經歷。當時,車票還是紙本的。近日,在香港人於德國的Facebook討論群組中,一位香港人分享了因應用程序出錯而無法出示有效車票的困境。

雖然許多德國大城市的鐵路公司和德鐵現在接受用智能手機展示車票,這無疑提升了便利性,但當技術出現問題時,這種便利性就會成為障礙,令檢驗車票的程序受到影響。

這位香港人使用鐵路公司的應用程序時,遇到了技術故障(無法探究是電話問題還是德鐵軟件問題),導致驗票員檢查時,未能出示有效車票。雖然驗票員開出的罰單可以在提供購票證明後撤銷,但這位乘客仍然因為技術問題而被罰款5歐元。

相關的討論

帖文一出,有支持德鐵的「按本辦事派」,認為責任在於該港人,因為德鐵沒有責任確保電話程序在所有裝置都運行暢順,理論上為保安全,應打印車票隨身攜帶,德鐵只能按章辦事。也有支持該香港人的「無辜被罰派」,認為程式出錯,就是德鐵責任,既然沒有惡意逃票,就1歐元都不應該罰,直接赦免所有罰款。

到底,當技術故障導致問題時,尤其是在乘客無惡意逃票的情況下,德鐵雖然免除「逃票」罰款,但徵收5歐元「無法出示車票」罰款,又是否合理?

下一次我們一起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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