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渣打銀行經理涉嫌串謀他人,訛稱數間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在渣打銀行持有至少33億歐元(約255億港元)的資產,並透過虛假銀行文件,詐騙21名投資者向涉案公司投資逾2800萬元。二人今(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共4項串謀詐騙罪,由於同案尚有3名被告需排期審訊,法官李慶年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8月22日提訊,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今認罪的被告為胡文浩及陳德政,二人案發時均為34歲,並同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客戶經理。二人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胡文浩另外再獨自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2人另涉共3項串謀詐騙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指,於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10日期間,兩名被告在未經渣打授權及批准下,簽署看來是渣打發出的文件,並虛假地表示,渣打代表不同外籍人士持有總值33億元歐元資產;以及ADF Capital Limited在渣打擁有15億美元資產,聲稱資金可用於非洲多個投資項目。

其後兩名被告又串謀外籍人士,藉使用虛假資金證明書及公司退款承兌票據詐騙21名投資者,21名大部份為日本人的投資者,由於他們均相信上述文件屬真確,以及巨額投資回報均由渣打提供擔保,最終他們被欺騙逾2,800萬元。

兩名被告最終於2017年12月11日被廉署拘捕,警誡下承認協助外籍人士準備虛假文件欺騙一些日本人,陳德政則指是按照胡文浩指示發送一些文件。

辯方透露,兩名被告擬向控方提供協助,並在審訊中頂證其他同案被告。同案被告35歲人力資源經理梁浩賢、48歲羅文輝及53歲甘潔貞,則不認罪,明年7月2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75/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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