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11月18日)一名因涉嫌挪用公司數百萬元人民幣(數十萬美元)被通緝、隨後潛逃到摩洛哥的中國男子,被引渡回中國大陸。

大陸媒體稱,這名男子羅某是一家公司的財務主管,他使用該公司銀行帳戶的密碼將資金轉入他的個人帳戶,媒體沒有透露公司的名字,但上海警方於2020年2月對該男子立案。

據稱,這是2021年中摩引渡條約生效後首例成功案例。

摩洛哥警方於今年4月逮捕了他,法院於10月下旬批准了他的引渡,中共官員於周六將他帶回上海。

影片顯示,這名男子下飛機後簽署了逮捕令,然後被戴上手銬。 警察把他從飛機跑道帶到停機坪,然後帶到一輛等候著的警車上。

根據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網站今年1月25日的報道,中共已與45個國家批准了引渡條約,另與14個國家的條約需要雙方或一方完成批准使其生效。

「保護衛士」在2022年引渡問題的系列報告中,根據對中共的評估認定,認為將任何人引渡到中國大陸,都違反了國際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該原則規定,任何人都不應被轉移到一個有可能受到迫害和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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