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4日表示,波蘭法院先前同意引渡一名台灣人到中國,但歐洲人權法院10月6日一致認定,這可能會讓當事人陷入遭受虐待和酷刑的重大風險。

總部位於西班牙馬德里的「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指出,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這個具有重大意義的決定,可能成為未來歐洲停止引渡嫌疑人到中國的先例。

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Johanna Leguerre/AFP)
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Johanna Leguerre/AFP)

台灣公民劉宏濤(Hung Tao Liu,音譯)涉嫌參與在西班牙境外網絡詐騙,組織成員多是台灣人。西班牙與中國警方聯合於5年前破獲該組織。波蘭最高法院等司法機關先前已同意將劉引渡到中國,但他提出上訴,主張波蘭的決定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和第6條,條文內容與酷刑、虐待和剝奪公平審判的權利有關。

劉宏濤目前被拘留在波蘭華沙。歐洲人權法院10月6日做出裁定3個月後生效,劉宏濤即可獲釋。

歐洲人權法院大樓。(Sfisek/維基百科)
歐洲人權法院大樓。(Sfisek/維基百科)

「保護衛士」表示,這個決定極具影響力,與多數、甚至所有歐洲國家政府迄今採取的行動相比,更有利於保護基本權利不受中國(共)破壞,符合《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規範。歐洲人權法院的裁定可望影響未來所有歐洲國家法院和政府引渡嫌疑人到中國的決定。

「保護衛士」提到,此案重點在於,這是歐洲人權法院審視有關引渡嫌疑人到中國相關案件的第一宗已知判例,而且劉宏濤不屬於宗教或民族少數團體,也不是政治異見人士,也沒有公開批評中國,而是涉嫌網絡詐騙,從過往例子來看,這是北京當局最容易成功尋求引渡的案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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