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一名法官在周三(10月25日)就特朗普紐約民事案裁定,這位前總統再次違反了禁言令,並對他處以一萬美元的罰款。

周三,當特朗普就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對他的欺詐指控再次出庭接受審判時,該案主審法官恩戈龍(Arthur Engoron)要求他解釋他對媒體發表的一些評論。

特朗普當天早些時候在法庭外告訴記者:「一名非常有黨派性的法官和一個非常有黨派性的人坐在一起,此人也許比他更具黨派性。」

恩戈龍在法庭上問特朗普,他提到的這兩個人指的是誰。

特朗普回答說:「您和科恩。」

特朗普指的科恩(Michael Cohen)是他的前律師,此人周二出庭作證指控了他。

法官再次追問特朗普,他是否確定他指的不是法院書記Allison Greenfield,她在法庭上就坐在恩戈龍旁邊。

特朗普說:「是的,我確定。」

恩戈龍強調說,特朗普過去曾批評過他的這名法律助理。

特朗普說「我認為她非常不公平」,並補充說,她「對我們有偏見」。

但恩戈龍裁定,特朗普指的就是他的這名書記員,因此判特朗普一萬美元的罰款。

由於特朗普的競選網站donaldjtrump.com讓一個受禁言令禁止的帖子保留了兩個多星期,上周五恩戈龍裁定特朗普違反了他下達的禁言令,對其處以五千美元的罰款。該法官還表示,如果特朗普今後再次違規,將對他施以更嚴厲的制裁,而且可能不限於經濟處罰,還可能包括監禁。

這道禁言令始於10月3日,當時特朗普在這家位於曼哈頓的法院出庭應訊。在傳訊聽證會上,恩戈龍發布了這道禁言令。

事件的起因是,特朗普在其社媒平台「真相社交」(Truth Social)上發布了一個帖子,上面帶有一張恩戈龍的首席書記Greenfield與國會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的合照。特朗普稱這名書記員為「舒默的女朋友」,並指責她「管理著這起針對我的案件」。

特朗普此舉激怒了恩戈龍,該法官於是下達了禁言令,禁止控辯雙方的所有當事人公開談論他的工作人員,並表示不會容忍「對我的法院工作人員進行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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