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FEC)針對傑布‧布殊(Jeb Bush)的競選團隊及向其提供捐款的一家背景複雜的中資公司作出了創紀錄的罰款。
據路透社(Reuters)報道,美國聯邦選舉監督機構對支持前總統候選人、2016年以共和黨人身份參選的前佛羅里達州州長傑布‧布殊(Jeb Bush)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和一家中資公司開出了巨額罰單,指控他們違反了競選財務法律。該案最初由公民監督組織於2016年提出。
據報道,一家在美國註冊名為「美國太平洋國際資本」(American Pacific International Capital – APIC)的公司於2015年先後兩次向傑布‧布殊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及「美國崛起權利」(Right to Rise USA)捐款,共計130萬美元。
據透露,「美國太平洋國際資本」公司為中國籍夫婦唐逸剛(Gordon Tang)和陳懷丹(Huaidan Chen)所有。此外,該公司總裁由陳懷丹的弟弟陳懷生(Wilson Chen)擔任,擁有美國國籍。傑布‧布殊的弟弟尼爾‧布殊(Neil Bush)也是該公司董事會的成員,前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為該公司的高級顧問。
競選監督組織「競選法律中心」於2016年(Campaign Legal Center)就已經要求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對這家中資公司和「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實施制裁。
此次,聯邦選舉委員會指控兩名被禁止參加美國政治選舉活動的中國公民——唐逸剛(Gordon Tang)和陳懷丹(Huaidan Chen)通過「美國太平洋國際資本公司」捐款,以避免被發現。
根據處罰決定,「美國太平洋國際資本公司」因非法提供捐款而被罰款55萬美元,而「美國崛起權利」因徵求外國公民的捐款而被罰款39萬美元。
美國聯邦法律禁止外國公民或外國公司為參與美國政治競選的候選人提供獻金。
「美國太平洋國際資本公司」對此處罰發表聲明說,他們並非中國公司,而是一家美國公司,並願意與聯邦選舉委員會達成和解。
然而,選舉監督組織「競選法律中心」將此次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作出的處罰決定稱作是選舉透明度的勝利。「競選法律中心」主席特雷弗‧波特(Trevor Potter)對此表示:「今天的決定是聯邦選舉委員會罕見而非凡的一步,它提醒我們,保護我們的選舉免受外國干涉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利益是至關重要的。」
「競選法律中心」所公佈的文件並沒有指出布殊本人違法。在參加競選前,布殊曾花了數個月的時間才正式啟動競選活動,而「政治行動委員會」及「美國崛起權利」負責為其籌款。
為了幫助布殊當選總統,「美國崛起權利」為其籌集且花費了數百萬美元。但布殊最終在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中輸給了特朗普。
「政治行動委員會」在布殊敗選後就解散了,記者無法聯繫到該公司的代表請其置評。
向布殊提供政治獻金的唐逸剛夫婦被稱為背景複雜和神秘。據英國網媒「攔截」(Intercept)透露,唐逸剛在汕頭發跡,福布斯估計其身家多達80億美元。他曾被指控為走私集團組織者且逃稅40億元,但之後輕鬆脫身。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唐逸剛善於利用投資拉攏國外政界重量級人物。除了其在美國註冊的公司中出現布殊家族成員任職之外,他聘請泰國前總理英拉擔任汕頭國際碼頭的董事長一事被曝光之後,也頗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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