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去年疫情期間,舉辦過百人生日派對,出席者之一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其後染疫和被指涉嫌虛報行蹤。案件今日(2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4項虛報行蹤資料罪均被裁定表證成立,王詩雅自辯稱當日有掃「安心出行」,但不知道為甚麼沒有紀錄。
被告王詩雅(現年38歲)被票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於2022年1月6日至7日向衛生署職員辛麗芳、賴潔生及張竹君,虛報於2022年1月3日的行蹤,即她於1月3日晚上離家前往灣仔餐廳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她否認4項控罪,但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裁定全部控罪均表證成立。辯方大律師黃繼兒申請索取表證裁決的書面判辭,但被拒絕。其後被告再透過其大律師,表示想知道表證裁決的書面或口頭理由,但裁判官再度拒絕,僅讀出簡單裁決理由,指要達至表證不成立的門檻較高,需要所有證人都不可信和不可靠,而本案已有表面證供支持控罪元素,詳細理由將於正式裁決時交代。
被告王詩雅自辯稱,2022年1月4日晚,衛生署通知因她的母親是緊密接觸者,所以她與母親須一起前往竹篙灣檢疫中心接受隔離檢疫。她提到在入住首日發現熱水爐損壞,曾要求維修但不果,故當日「沖咗個凍水涼就瞓」。
在入住期間,她曾多次接獲衛生署人員來電,指示她向署方上傳最近的「安心出行」紀錄。1月6日早上,王詩雅稱自己記起曾去過洪為民生日宴,當時有掃「安心出行」,但衛生署職員早前沒有跟她核對,所以她自行致電衛生署人員補充行蹤。她提及派對上有很多人,她要「攝入去」到餐廳中間才看到洪為民,只寒喧幾句,隨後她要再「攝出去」餐廳外和乘坐的士回家。
她聲稱主動致電衛生署人員補充個人行蹤,是因為覺得自己有責任告訴他們她曾見過甚麼人、去過哪些地方,但不知道為甚麼「安心出行」中她到訪生日宴的紀錄不見了。
案件編號:KCS 17697-99,1770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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