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時發生照顧者的家庭悲劇,令人關注。有立法會議員問及,當局會否改善對特殊教育需要畢業學生的支援配套。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特殊學生在中學畢業後,如有需要可申請延長留校,但限期是21歲,她指更年長畢業生「長期留在學校不適合」,因為「同學同佢年紀相差太遠」,對個人成長不適合。

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今日(18日)在立法會大會口頭質詢時提及,本港特殊教育需要持續上升,面對學童日漸長大,相關配套嚴重不足,令到照顧者及需要照顧人士陷困境。月初於鑽石山龍蟠苑便有一位母親,疑因照顧一對約20歲智障兄弟時壓力爆煲,刀傷兩名兒子後自殘。事件正正發生在這對兄弟等候入宿舍服務期間,事件揭示智障人士在離開中學後,輪候成人宿舍時間遙遙無期。當局會否就有關問題作支援改善,例如增加有關宿位、加強教師的培訓以及輸入外來的護理人才。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回應時表示,政府近年投放在特殊學校的資源已達37億元。而對中學離校生的支援,目前是透過社工以不同的方法去跟進離校生的適應情況:「在他們離校之前,提前一兩年幫他們去做一些生活適應,或者做服務輪候、家庭協助等等。而且離校生離校兩年之內在特殊學校一般都是會安排社工去跟進同學,會適時作轉介服務。」

她又指,此外亦會考慮一些特別安排,「譬如夠時間畢業,但仍需要繼續留校支援,會有一個叫做延長學習的支援」。但她強調,21歲或更大年紀,當局認為不適合長期留在學校:「因為畢竟學校裏面的同學和他的年齡都是相差太遠,對一個人的成長都是不適合的」。蔡若蓮表示會與相關部門繼續溝通,看看如何在這方面加強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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