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兩個前供應商的經營者被控串謀時任科大兼任副教授楊霖龍,逾7年間於多項採購中隱瞞該兼任副教授在有關供應商的權益,涉款逾320萬元。其中一名被告楊兆安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欺詐罪,被判入獄28個月。而楊霖龍已離港,去年10月起被通緝。
被告楊兆安(41歲,時任高準檢驗及檢測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及股東)承認11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10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另外3項相類罪名則由區域法院法庭存檔。
「高準」於案發時提供環境測試服務,楊兆安於2011年底成為其獨資董事及股東。醫療用品供應商駿科(亞洲)製藥有限公司(駿科)則於2012年中成立,楊兆安當時是其獨資董事及股東。
於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間,時任科大化學系兼任副教授楊霖龍透過進行招標及採購活動,為科大及其附屬公司向「高準」及「駿科」採購多項實驗室儀器及測試服務。根據科大規例,楊霖龍須在委聘任何供應商前,申報他與供應商的利益衝突,而供應商亦須申報它們是否與科大職員有任何利益關係。
廉署調查發現,楊霖龍在「高準」及「駿科」擁有直接或間接財務權益,指楊兆安與楊霖龍串謀詐騙科大,隱瞞楊霖龍在該兩間供應商的權益,誘使科大在上述其中一項招標及採購活動中委聘「駿科」。
另外,楊兆安又以相同詐騙手段,與楊霖龍誘使科大或其附屬公司在其它10項招標及採購活動中委聘「高準」。該11項招標及採購活動涉款共逾320萬元。
因楊霖龍已離開香港,廉署已於2022年10月初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他歸案,並獲裁判官簽發有關手令。
辯方求情指,楊兆安誤信案件主腦楊霖龍而犯案,他亦沒有跟隨妻子和兒子往英國,留下面對判刑;又指案件對科大並沒有造成重大損失,因為每次報價都是最低。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被告有碩士學位,但不分是非對錯,以虛假申報騙取採購訂單。最終鄭官以監禁48個月為總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它求情因素,將刑期扣減至28個月。
同案被告歐陽兆㷨於案發期間取代楊兆安出任「駿科」獨資董事及股東,他早前否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及一項欺詐罪名,審訊排期於下年2月21日進行。
案件編號:DCCC 10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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