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神拳無影掌
去高法二審的犯人回了筒道,唯獨不見「鴇母」。隊長在門口叫我給「鴇母」收拾東西——「鴇母」果然回不來了!
在七處,如果有命案在身,進來就戴腳鐐;沒有命案的,一審判死刑才戴腳鐐;只要二審維持死刑,就砸上「死揣」[1]進四區,等待最高法院「死刑複合」下來就處死。所以「鴇母」——二審維持死刑了!
「『鴇母』這就是賣主求命的下場!『貨櫃』,明白了吧?」老林得意地說著。
「貨櫃」諾諾連連,又是對老林一頓感謝。
隊長讓我把「鴇母」的行李送到四區。死區禁地的風采——這可不是誰都有機會目睹的。我和另兩個抱被子的犯人被押下了樓,一到四區筒道口,陰森的死氣撲面而來。這兒大白天竟不見陽光,窗戶都用板條釘死了!幽暗的燈光猶如地獄的陰火,一股黴爛的氣味刺眼、刺鼻。這就是關押活死人的地方,不折不扣的「第十八層地獄」。
我們把被褥堆到了筒道前邊兒,又有六七個送行李的過來,看來今天四區「收穫」不小。
一個犯人戴著「狗鏈兒」[2],像病狗一樣晃著挪進了四區,他抬眼看了看我們,那發黑的印堂和呆滯的表情讓我打了個寒顫。
我還以為能見「鴇母」一眼,可是,這兒的規矩是二審維死後,誰也不能再見,家屬只能見到骨灰了。
§
下午,號兒裏塞進條「鏈兒」來。這是個十六歲的「小崽兒」,剛從西城看守所來的。一個月前他們號兒關進去一個電視台的,四天就被打死了,家裏把這事兒給捅到媒體上去了,公安臉上無光,八個沾包的犯人都「郵」七處來了。
「假金庸」邊登記邊說:「平常這事兒就摀住了!要不捅報紙上,誰管呢!?」
我問他:「電視台的你也敢揍?」
「我沒揍,就給抱了條棉被過去!」
「啊?」
「他在別的號兒就給打炸了[3]了,調我們號兒來的!管教讓我們接茬『修理』他,老大叫我『棉被伺候』,他們把那傢伙腦袋矇上暴打。我們那兒有規矩:練完腦袋再捶背,矇上被褥劈軟肋,擰著胳膊踢大腿,看丫下跪不下跪!」
我問他:「管教抓了嗎?」
「抓人家幹嘛?」
「你不說管教讓打的嗎?」
「管教就使了個眼神兒!」說著他來了個飛眼,「那就是修理的暗號兒,上哪兒找證據去?」
「假金庸」指著一個犯人對「棉被」笑著說:「那是你『哥』!江湖一號『無影掌』,揮手掌風搧死一個!你以後就叫『棉被』了。」隨手又拍了拍那個「無影掌」,「來一段兒吧,你『弟』都來了。」
「無影掌」說起了他的案子。他是個十八歲的高三學生,在門頭溝看守所小拘留十五天。第十三天,號兒裏打死個人——因為那位偷吃了老大吃剩的酥雞骨頭,老大號令群毆。他不敢打,更不敢不打,上去搧忽了一巴掌,也沒打著。最後那人死了,家屬鬧大了,不知道怎麼著,叫李鵬知道了。老李批示嚴辦——號裏二十口,全「郵」七處。老大、老二、打手判了死刑,其他從死緩開始下降,這「無影掌」是案屁,判的最輕,十年!二審剛完。家裏托人也沒用——李鵬有令,「法不徇情」。結果只能是把「無影掌」托到六區外籍號兒享享福而已。
我不由得一聲嘆息:「這就是人權!蹲看守所裏,都得冒著死亡的危險!冒著被死亡牽連的危險!連生存權都成問題!還說甚麼人權?首先是發展權!」
小劉說:「黨的人權就不包括生存權!你都宣誓把一切獻給黨了,你還要生存權?黨都給你『代表走』了!黨的人權,就是發展權。弱勢群體多死點兒,剩下的人好發展!」
「假金庸」說:「我原來那號兒還有個冤的呢,外號叫『神拳』。是個司機,比吸毒的還瘦,不到七十斤,一個又高又胖的傢伙欺負他,把他拎得雙腳離地,頂到貨車前頭。他一拳掃到了大漢的眼角,那大漢往後一退,絆倒了,後腦勺正好砸石頭上,到醫院人已經死了。一拳打出十五年。紅產階級的法律,根本沒處講理。老百姓還想要人權、要發展權?法律本身就是整你的。」
牢頭?牢頭?我忽然覺得自己應該做一個「弱勢群體」的頭兒!這幫弟兄,有的實在是太冤、太可憐了,我又能幫他們點兒甚麼呢?
我直接能幫上的就是小金。雖然他出逃希望渺茫,但是尚有一搏,螻蟻尚且珍愛生命,我得全力支持他——協助他恢復體力。
下午洗澡的時候,我在廁所練彎腰。小金藉給我搓澡為名,跑進來練起蹲。剛練一會兒,號兒裏大喇叭就響了:「廁所那兩個,站門口去!」
§
我們被押到隊長室,蹲著等候發落。
「噹」一下門開了,一個領班的隊長進來就吼上了:「你們想越獄啊?!」
我和小金面面相覷,小金有點兒害怕了,我都氣樂了。「砰」一下,我屁股挨了一腳。
我趕緊解釋:「我是美國人,我有鍛鍊的習慣,美國監牢裏都有健身室,鼓勵犯人鍛鍊身體,怎麼你們這兒……」
這大招牌一立,我立刻覺得自己不是弱勢群體了。領班的也很詫異,他一個眼色,踢我的那個隊長就溜了——看來他們清楚:美國人踢不得。
領班的說:「中國國情不一樣,看守所不准鍛鍊身體,這是規矩,怕犯人砸監反獄。這,你也體諒體諒。」他一指小金,「你哪兒人呢?」
小金怯生生地說:「北韓人。」
領班的皺起了眉頭,盯了半天才問:「北韓人,你鍛鍊幹甚麼呀?」
一聽這個,我頭「嗡」地一下,要完!(待續)
註 [1] 死揣:鐵銷子鉚砸死的手銬;揣:看守所的手銬,左右手環中間沒有鏈兒,鉚在一起,叫「揣」。
註 [2] 狗鏈兒:「揣」穿過腳鐐銬住犯人的方式,走路時極度彎腰,晃著行進。
註 [3] 打炸了:監號兒裏把犯人打得高聲呼叫。
本文由博大出版社 http://broadpressinc.com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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