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二(9月12日)宣布,一名外國人代表國際毒品販運組織洗錢,處理數百萬美元的毒品收入,他被判處10年監禁並交納600萬美元罰款。
42歲的陳建興(Jianxing Chen,音譯)是中美洲伯利茲(Belize)人,他在秘魯首都利馬(Lima)被捕後引渡來美受審。
根據司法部的新聞稿說,陳建興領導和控制一個速遞員網絡,遞送在美國各地銷售可卡因獲取的贓款,將現金從芝加哥、侯斯頓、洛杉磯、紐約和亞特蘭大等地點送往紐約市,然後通過不同方式洗錢,最後將其等值資金匯給位於墨西哥等拉美地區的販毒組織。
司法部說,陳建興協調來自墨西哥等拉美地區的販毒組織的洗錢行動,將其轉入中國公民手中,這些人隨後實施一項複雜的犯罪計謀,把販毒金錢秘密洗入中國大陸,基本上避開了美國的金融系統。
根據司法部的新聞稿,陳建興今年5月23日認罪。他是同一樁案件的六個被捕疑犯中最後一個被判刑。
2020年10月,美國司法部曾對外宣布,美國緝毒署經過四年的調查,成功破獲了一個以華人為主的跨國販毒及洗錢團夥,一舉拿下六名涉嫌販毒和洗錢的中國人,包括一名在南美洲開賭場洗錢的黑幫大佬。
同案被告李希之(Xizhi Li,音譯)因領導串謀為外國販毒組織洗錢數千萬美元,於2021年10月被判處15年監禁。
他利用外國賭場、外國和國內皮包公司、外國和國內的銀行帳戶、假護照和其它假身份證明文件,為跨國販毒組織洗錢。
他們直接與主要販賣可卡因的販毒組織成員或他們的代表打交道,以獲得並執行轉移該團夥毒品收益的「合同」。一旦被告及其同謀獲得「洗白」毒品收益的「合同」,他們就會進行一連串旨在隱藏原始資金非法來源的金融交易,以換取佣金。
按照認罪協議,李希之還簽署了一份同意令,向美國交出一千萬美元的非法所得。
李希之在危地馬拉的威危地馬拉市還經營著一家賭場,他不但利用賭場洗錢,而且也在賭場會見毒販進行非法交易活動。
此外,同案被告劉濤(音譯,Tao Liu),46歲,來自香港,幫助實施洗錢計劃。有時,劉濤代表李希之接收大筆毒品現金,然後他將這些現金存入李提供的銀行帳戶。
此外,劉濤還成為了一項長達數月的臥底調查的目標。在此期間,他試圖賄賂一名他認為可被收買的美國國務院官員,為包括劉本人在內的個人獲取美國護照,而這些個人無法合法獲得及擁有美國護照。這個被其認為可以被收買的官員,實際上是緝毒署的臥底探員。作為該購買護照計劃的一部份,劉同意為每本護照支付15萬美元。
劉濤已於2021年4月認罪,承認共謀洗錢和行賄指控,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來自紐約布魯克林的46歲同案被告陳佳宇(音譯,Jiayu Chen)和來自加利福尼亞州聖加布里埃爾(San Gabriel)的49歲的李靖遠(音譯,Jingyuan Li),均在2021年認罪,陳佳宇被判處60個月監禁以及罰款280萬美元。
此外,2021年6月,來自加州阿爾漢布拉43歲的埃里克‧伍詠(音譯,Eric Yong Woo)認罪,面臨最高2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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