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一(12月18日)正式起訴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秘書長、曾任中共全國政協委員的何志平,並排期於明年1月8日進行提審和初審。
根據紐約檢察官提交的18頁起訴書顯示,美國司法部指控何志平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行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洗錢及密謀洗錢共八項罪名。
在起訴書中,檢方指控何志平(68歲)在2014年秋至2017年1月期間,涉嫌賄賂多位非洲國家官員,其中包括乍得總統、烏干達總統和外長,以幫助一間總部設在上海的中國能源企業獲得商業利益。
起訴書並未指明中國能源企業的名字,但是多家海外媒體證實,這家中國能源企業是中國華信能源(CEFC),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是其旗下創立的非政府組織。
根據起訴書內容,何志平涉及賄款金額達290萬美元,包括2015-2016年間,何與非洲官員在紐約的聯合國總部會見,並由香港經紐約銀行分別匯款40萬及50萬美元到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已被起訴)及烏干達外長的境外帳戶。
同時,何還涉嫌為中國能源企業獲得乍得石油開採權後,於2015年給乍得總統一個200萬美元的「大紅包」作為「回報」。
起訴書中亦含有財產充公的內容,指何志平任何因控罪而獲得,或與控罪相關的金錢和財產,均必須向當局上繳;充公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一筆何志平因做出控罪,以個人身分收取的金錢。
美國執業律師Jason Y. Ng告訴《蘋果日報》,起訴書內的充公要求只是一般條款,暫時未知控方是否掌握了一個明確的金額。
在經過大陪審團審理後,何志平的案件將被移送給「審判法庭」,提堂後將排期正式審訊。紐約南區法庭的代理律師亦回覆媒體說,定於明年1月8日進行提審和初審,屆時將要求何志平出庭。
12月3日南區法院拒絕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他將被監禁至審判期間。法院指何有巨大潛逃風險,而涉嫌受賄的官員亦可能意圖協助他逃往與美國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但何的代理律師金(Edward Kim)表示會對此提起上訴。
而另一名涉案人員、現年61歲的加迪奧,在被捕後已於11月27日獲得保釋但被限制出行。加迪奧於2002至2009年擔任塞內加爾外長,在2000年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2014年因涉及另一起賄賂案被捕,護照已被沒收。令人諷刺的是,加迪奧在被捕前不久,還在網上張貼一張他與鮑威爾和美國前國務卿希拉里的握手照。
中共人脈學搬海外 恐觸碰法律紅線
何志平作為港府前高官,卻涉嫌為中企做掮客,必須接受司法審判,有媒體報道說此案也凸顯了中企在國外做生意缺失的法律常識。何志平曾任中共全國政協委員。
何志平被捕前,擔任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非政府組織)秘書長,該基金會係中企公司出資設立的。據《南華早報》報道,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在聯合國有著「特別的諮詢地位」,能夠接觸到聯合國機構內有影響力的決策者。
美國之音曾報道,這家非政府組織向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承諾捐贈500萬美元合辦名為「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資助大獎」,每年向獲獎者頒發100萬美元獎金,已舉辦兩屆。2017年度的頒獎典禮於11月在聯合國總部舉行,原定出席典禮的聯合國秘書長、副秘書長都臨時缺席。
《南華早報》引述法律專家的話說:「人脈是在(中共治下的)中國做生意的重要部份,但要在其它國家建立那種關係,可能就跨越了法律紅線。」
法律專家認為,中國企業在海外擴展業務時,缺乏足夠的專業知識來評估法律風險,尤其是北京積極推動「一帶一路」戰略,(欲)加強中國與亞洲、非洲以及歐洲的聯繫。報道說,這也凸顯了中國企業在他國做生意存在的法律缺陷。#
檢方正式起訴書:何志平涉嫌行賄時間表(美國紐約南區法庭)
時間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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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 | 何志平與塞內加爾外長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見面 |
2014年10月19日 | 何志平與烏干達外長在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
2014年10月19日 | 塞內加爾外長寫郵件給何,建議他給乍得總統送「大的經濟紅包」作為「回報」 |
2015年1月 | 何以一間中國能源公司的名義,承諾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 |
2015年3月12日 | 何再次與烏干達外長在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
2015年3月25日,7月3日 | 何先後兩次由香港經紐約一間銀行匯款20萬美元(共40萬美元)到塞內加爾外長在杜拜開設的銀行帳戶 |
2015年8月2日 | 烏干達外長指派涉事中國能源公司主席為聯合國大會主席的「特別榮譽顧問」 |
2016年5月6日 | 何由香港經紐約銀行匯款50萬美元到烏干達外長在烏干達開設的銀行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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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共抛棄?何志平擔保名單不見官商
【大紀元2017年12月18日訊】因涉貪案已在美國被捕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申請保釋遭法庭拒絕。港媒查閱紐約法院文件,發現何志平擔保名單不見中共官商,或顯示其已遭中共拋棄。
何志平月初在美國申請保釋,庭上其中一個爭拗點是他會否潛逃,以及一旦潛逃,能否引渡他回當地受審。
《蘋果日報》12月18日報道,查閱紐約法院相關保釋聆訊文件,發現辯方律師最初提出以100萬美元為保釋條件,並呈交5名居於美國的擔保人名單及其信件。5名擔保人均來自何志平識於微時的朋友,其中3人是其在拔萃男書院的舊同學,沒有顯赫的官職或公職人士。
港媒曾披露,何志平部分犯案行為可能在香港發生:涉受賄的烏干達外長庫泰薩2015年曾親自到香港,與何志平等人會面商討合作,涉及50萬美元賄款。
大陸官媒《環球時報》11月底曾報導,美方發放何志平被捕消息,與俄羅斯國家石油公司董事會宣佈與中國華信簽署石油供應協議的時間相近,質疑美國當局的行動「背後具有深層的國際政治原因」;何的妻子胡慧中其後亦向港媒轉發相關報導。
11月18日,美國司法部在紐約逮捕了何志平,以違反「海外反腐敗法」、洗黑錢、串謀犯罪等罪名對其起訴。何志平案牽涉到乍得總統、烏干達總統、聯合國大會前主席、塞內加爾前外長等,被媒體評為「剪不斷理還亂」。何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
被捕前,何志平也是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理事局常務副主席和祕書長,基金會的主席則是中國華信能源董事葉簡明。華信能源是大陸最大的民營能源企業。
時政評論員夏小強的文章表示,涉入何志平案件的華信能源,表面上是大型民營企業,但輿論認為,華信經常向國企銀行借貸,而且公司結構不一樣,懷疑華信表面雖為私人企業,但事實上可能是國企。從中可以看出,中共的腐敗體制,使得中國幾乎所有的企業都變相成為中共的黨產。
而身陷囹圄的何志平沒有得到高官、商界名流的保釋擔保,外界推測其或已遭中共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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