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涉嫌在今年1月於深水埗福華街一間食肆外醉酒鬧事,並損壞食肆的玻璃門,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今日(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再申請將案件押後,以等候相關醫療報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簡偉迪(44歲),報稱警員,他被控於2023年1月27日,在福華街17至25號地下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 外於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簡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上述食肆的一趟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

警方今年1月27日晚約11時20分接獲報案,指在深水埗福華街一食肆對出有人打架。人員接報到場,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報稱不適,被送往明愛醫院檢查。經進一步調查,於2月6至21日期間拘捕5名年齡介乎42至44歲男子,涉嫌「醉酒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打架」,涉事休班警及後已被停職。

案件編號:KCCC 1460/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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